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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日期:2022-04-22    来源:泾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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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宁民发〔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22日。请将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泾源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954-5011224(传真)

电子邮件:jymzj224@163.com


附件: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wps

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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