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动态
泾源县山林权存在四大堵点亟待解决
日期:2023-11-24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今年来,泾源县山林权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六权”任务,紧盯“确权、赋能、增效、增绿、护绿”关键任务,站位全局、科学谋划,层层落实责任、压茬推进任务,有力推动了山林权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亟待解决。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底数。委托自然资源部第一航测遥感院第三方技术机构按照《泾源县山林地资源划界与权属调查工作技术方案》和工作计划,对全县林业资源及移民迁出区、退耕还林底数进行调查核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7个乡镇96个行政村62.71万亩47138宗山林地调查落界工作(退耕还林地30.37万亩45179宗,荒山承包林地8.79万亩305宗,村集体四荒地林地23.42万亩1640宗,国有林地0.13万亩14宗)。

(二)颁发产权证书,明确权属。正在对权属清晰、四至明确的44086宗林地办理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资料制作和乡镇审核工作,涉及群众19864户,其中涉及退耕还林面积21.65万亩42242宗19428户;按照群众申请,乡村两级审核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录入及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权籍资料归档,已完成156本1.9万亩4600宗林权类不动产权证的颁发,正在持续录入颁发。

(三)发展经济产业,林下生金。按照建设“八个万级”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布局林蜂、林菌、林草、林药、林禽、林旅多业态发展。腾退报废苗木4000亩,销售各类苗木2200余万株,新建标准化蜂场7个,打造菌菇种植示范基地3个,建成蔬菜绿色示范园和农业科技示范园2个,全县蜂群达到4万箱,菌菇种植规模超过500万棒,道地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4.7万亩,设施农业增长到1.5万亩,带动特色手工、农家乐、林下养殖等庭院经济5000余户,林下养鸡6.2万只,生态经济与全域旅游、森林康养、休闲农业等有效融合、多点开花。

(四)加快生态建设,点“绿”成金。持续巩固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果,完成国土绿化5.5万亩、中幼林抚育3000亩、封山育林3000亩,新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5.59公顷。积极推进泾源苗木销售纳入三北林业局黄河“几”字湾项目工程。引进陕西林业集团投资13亿元,计划建设国家储备林11万亩,目前第一期6万亩建设项目已开工,进一步厚植绿色生态底色,有效带动“生态修复+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五)落实保险制度,提高保障。筹资34.32万元对全县17.16万亩权属明晰、界限清楚的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实施了天然林政策性参保。

(六)推进碳汇建设,助推发展。充分利用泾源县林地资源、林下空间和森林生态环境、草原资源、湿地资源的优势,完成林业、草地、湿地及农业碳汇及碳减排CCER(国家核证减排量)的开发与签发,与福建海沧区合作,投资1000万元在泾河源镇东山流域建设碳汇林1446亩,探索森林旅游+森林碳汇+旅游康养新模式碳汇林。积极和上海碳璞、深圳嘉德瑞、北京一碳国际等公司洽谈,依托全县现有143.14万亩山林资源,进行碳汇资源开发,实施林业碳汇项目,尽早开展碳汇交易,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助推群众增收,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七)加强林业监管,“林长”护航。坚持把落实林长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优化调整县乡村三级林长48名,新聘用天保护林员19名,将工作责任、监管区域细化到每个林区小班,实现全域监管全覆盖。扎实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和“清风行动”,各级林长常态化巡林392次,“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联合执法12次,查处盗伐林木案件2起,形成打击涉林涉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要求,核查第一季度国家下发林草湿监测疑似图斑61个,8月下发的527个疑似图斑已委托第三方逐个甄别核查。

(八)严密监管保护,保障安全。结合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累计开展检查318次,整改林草火灾隐患风险点52处。配合开展全区林草系统第二届森林草原防灭火技能大比武,为各行政村配发防火服840(件)套,设置永久性防火宣传警示牌120个,泾源管护林区未发生森林草原火情。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调节机制不健全。在林业资源管理、山林权确权等方面综合协调不足,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情况复杂,调解、确权难度大,需建立健全联合处置机制。二是自然条件制约大。泾源县气候特殊,年平均气温低,无霜期短等自然灾害频繁,制约生态经济林品种拓展。近几年,引进经果树也受本地气候影响导致效益不够明显,林农栽植的积极性不高,制约了全县山林权改革进度。三是公益林流转政策有待健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区划界定为公益的林地、林木,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允许以转包、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展林下种植养殖或森林旅游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公益林区划界定机关批准,但互换、转让、抵押等其他流转方式尚未明确,制约了我县引进企业发展国储林项目进度。四是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颁发进度缓慢。办理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的工作人员相对较少,业务水平不够高,目前仍有部分林地未确权颁证。

三、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建立山林权改革推进工作多方调解机制与联合处置机制。机构改革后将林业和草原局与国土资源局合并为自然资源局,其涉及的林政执法和国土资源执法功能均发生变化,历史遗留涉林案件部分移交至森林公安,自然资源领域的遗留案件、权属纠纷、罚款处置等问题需多部门联动配合解决。建议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两委”在林权确权纠纷中的调解作用。同时,建议国家出台相应联合处置机制,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法院和乡镇等多部门纳入联合机制内,线索互通、资源共享,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解决资源管理案件。

二是建议国家对不同土壤、气候地区种植树种进行适度规划,加强指导。针对于经果产业发展疲软,内生动力不足问题。建议国家聘用指派相关林业专家,针对不同自然环境县域、地区进行考察研究,制定合理开发方案,引进适宜本地栽植且符合营造林、经济林标准的乔木,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和经济林开发建设工作,对林技推广人员、林草工作者和苗木产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及苗木经营农户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保证苗木成活率,确保产业效益实现提高,切实提升广大苗木产业参与者积极性。

三是建议国家进一步健全公益林流转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增加林农收入,切实保障广大林农、林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推乡村振兴,防止集体林权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集体林权流转的定义和原则,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程序,引导规范签订集体林权流转合同,强化集体林权流转监管工作,健全林权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加强调处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调处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议国家对颁布林权证的人员队伍加强培训强化建立,推动林权证加快颁发。目前山林地外业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已进入内业登记入库等工作,目前仅完成1.9万亩4600宗156本林权不动产试点发证工作,占总颁发量的5%左右,推进工作较缓慢。建议国家给予资金和技术人员方面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投入,聘用第三方作业单位、提升人员力量,开展权籍调查入库登记颁发工作,同时对本领域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尽快推进林权类不动产证书颁发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