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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2021年香水镇、六盘山镇、黄花乡、大湾乡农村公路水毁抢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01    来源: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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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源县2021年香水镇、六盘山镇、黄花乡、大湾乡农村公路水毁抢修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泾审批发【2021】09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泾源县交通运输局泾交函发【2021】1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泾源县扶贫资金,招标人为泾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泾源县2021年香水镇、六盘山镇、黄花乡、大湾乡农村公路水毁抢修工程建设项目。

3.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

 3.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泾源县香水镇、六盘山镇、黄花乡、大湾乡境内。

 3.2 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该项目分别维修35条农村道路。

 香水镇:1、沙源一组村组公路:路基处理46米,挡土墙33米,路面88平方米;2、沙源三组村组公路:挡土墙92米;3、园子村至白马泉公路:路基处理199米,路面195平方米,拦水带45米;4、太阳村至小蒜沟公路:路基处理12米,路面66平方米,拦水带12米;5、暖水村村组公路:挡土墙10米;6、卡子村村组公路:挡土墙82米;7、大庄村村组公路:挡土墙20米;8、G344 线至北山根公路:路基处理195米,路面975平方米,边沟10米,拦水带246米,涵洞8.5米/1 道;9、城关至胭脂峡公路:路基处理110米,路面138平方米;10、G344线:挡土墙4.5米;11、园黄公路(香水镇段):路基处理25米,挡土墙25米,路面138平方米,拦水带25米;12、城关八组公路:路基土方1813立方米,挡土墙69米,路面647平方米,边沟76米,涵洞7.5米/l道;13、香水镇巷道硬化工程:路面2000平方米;14、G344线、S313线及龙潭街公路:标志牌15块;15、香水镇公路边坡塌方整治绿化工程:整治绿化面积52420平方米,亩数78. 63亩。

 六盘山镇:1、张堡二组村组公路: 路基处理35米,路面193平方米;2、农林村组公路:路面56平方米,涵洞5米/1 道;3、刘沟三组村组公路:路面60平方米,涵洞5米/1 道;4、大太公路:挡土墙50米;5、六盘山镇巷道硬化工程:路面2000平方米;6、周沟村公路边坡塌方整治绿化工程:整治绿化面积7920 平方米,亩数11.88亩。

 黄花乡:1、羊槽五组村组公路:边沟150米,涵洞7.5米/1道;2、园黄公路(黄花乡段):路面1400平方米;3、泾平路至庙湾公路:挡土墙70米。羊槽五六组公路:挡土墙 47米,路面300平方米;4、黄花乡胜利村公路:挡土墙45米;5、黄花乡向阳村公路:挡土墙56米;6、黄花乡巷道硬化工程:路面1500平方米;7、泾平路、胭脂峡公路及园黄公路:标线555.5平方米。

 大湾乡:1、瓦亭三组村组公路:路基处理46米,挡土墙46米,路面138平方米;2、董庄三组村组公路:挡土墙15米;3、牛营四组村组公路:路面30平方米,涵洞5.0米/1 道;4、武坪二组村组公路:路面15平方米,边沟320米,涵洞15米/3 道;5、杨岭村公路:路面23.4平方米,边沟79米,涵洞26米/1道;6、大湾乡巷道硬化工程:路面1500平方米。

 技术标准:本次设计为水毁抢修工程,公路等级维持原有(三级、四级、巷道工程为人行道标准),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3.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4 计划工期: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8月31日,计154日历天。

 3.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施工;   第二合同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3.6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3.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合同段:施工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三级承包及以上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三级承包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含)以上的任职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B级安全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能力

1、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2019年)平均施工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9年)的货币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2019年)流动比率大于1.0。

注: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企业业绩

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未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不能重复为同一业绩,且业绩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

 第二合同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且有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能力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企业业绩

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并且该监理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未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证,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担任过1项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4.2 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3 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4 在近两年有投标企业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及安全事故等诉讼案件,限制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5 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1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08日下午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 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成功报名后,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8日(节假日除外)。

 5.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请电话咨询技术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4 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

 5.5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 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4 疫情期间相关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了解掌握国家和宁夏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因投标人委派人员不符合招标人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内容与本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nx.gov.cn)上进行转载。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源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吴晓平、奚金飞

 电   话 :13995345808、13519542936

 地    址:泾源县香水镇西苑路2号

 代理公司:宁夏星火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 瑜

 联系电话:0951-8763113、17795007567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 36 号清苑尚景20号办公601室

                                         

                                          宁夏星火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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