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和《关于印发<泾源县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21]86号)精神, 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对宁夏巨华运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宁夏泉祥户外纺织用品有限公司、宁夏鹰鹏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宁夏澳丽妃包袋有限公司等4家闽籍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143人,9月份开展以岗代训拟发放企业补贴71500元(补贴标准每人500元/月),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发放补贴企业的人员有异议,可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地址: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大楼406室
举报电话:0954-5011271
举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联 系 人:兰保平
附件:泾源县2021年闽籍帮扶车间9月份实施以岗代训项目拟补贴情况表和人员名单.xls
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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