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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泾河源镇2022年开发购买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10-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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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

现将《泾河源镇2022年开发购买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泾源县泾河源镇人民政府        

20221028日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促进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包括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稳岗就业,持续增加收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包括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就业帮扶,助推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全镇2022年计划开发购买乡村公益岗位46个。其中:白吉2个、白面3个、大庄村4个、马家2个、龙潭5个、北营2个,上秦2个,高峰2个,余家3个,下秦3个,泾光4个,河北1个,王家1个,南庄2个,底沟2个,冶家3个,庞东村2个,涝池村3个。

三、实施对象

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包括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优先安置(一、二级残疾人除外)

四、岗位设置

乡村公益岗位主要包括:乡村环境道路保洁员、乡村护林员、乡村河()道维护员、乡村“老饭桌”服务员、村“两委”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乡村居民公共配送服务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乡村学校安全员等岗位。

五、岗位期限

乡村公益岗位服务协议期限不超过1(2022111日至20231031)

六、实施单位

泾河源镇人民政府。

七、在岗待遇

乡村公益岗位人员在岗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0,按月发放,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为乡村公益岗位人员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八、资金来源

计划实施乡村公益岗位资金来源:2022年由县财政解决(岗位服务补贴+商业保险共 42万元)2023年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乡村岗位服务补贴800x46x12个月=44.16万元,意外伤害保险费150x46=6900)

九、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我镇开发购买乡村公益岗位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切实帮助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实现就业,保障家庭收入。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根据实施计划,加快实施进度,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乡村公益岗位人员安置,确保111日全部上岗服务。上岗前镇人民政府要与安置人员签订乡村公益岗位服务协议书。

(三)建立责任追究。各村(居)要加强乡村公益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相关补贴资金监管,对顶替上岗、虚报冒领、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情形,要及时纠正查处,清理违规顶岗人员,清退违规发放补贴,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录入扶贫云系统。镇、村及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乡村公益岗位安置人员上岗后,立即将人员信息录入扶贫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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