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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日期:2023-0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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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泾源县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围绕泾源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能工作,持续深化科技领域信息公开,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和范围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做到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

一、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以信息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

1.聚焦泾源县科学技术局重点工作,围绕中药材产业发展、菌菇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等相关信息,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的集中推介。

(二)以信息公开助推民生持续改善。

2.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前公开。积极落实科技创新领域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做好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发布、解读,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预期性。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化营商环境,建立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严格审核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3.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全方位优化提升有利于民营经济创业创新创造的政策制度和发展环境。

(三)以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自身建设。

4.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发布和展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方面的方案、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泾源县融媒体”公众号,及时、规范公开行政许可。

5.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稳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县科学技术局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继续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不断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6.提升回应关切成效。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密切关注涉及科技创新方面的政务舆情,确保及时回应、有效应对。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十公示”系统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

二、完善政策发布推送和解读咨询机制

(一)集中发布规范性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居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含金量高的实质性条款,梳理核校并高质量发布,显著标明有效性或有效期,标题、文号齐全,可供检索、下载、复制、粘贴,按照发布年份、发布机构、文件主题等分类方式做好分类发布。

(二)切实抓好政策精准推送。

7.打造政策精准推送专题机制。建设专题、专栏,归集展示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含金量足、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园区”等定向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8.打造政策精准推送接力机制。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起草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可将公开发布的行政文件正式版本会同解读材料通过“宁政通”或“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行会协会和产业园区,跑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

(三)全面落实政策多元解读。

9.理顺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

10.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将文件在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在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解读单位、政策咨询办公电话,明确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创新特点、新旧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企举措、享受条件和关键词、专有词等解读要素,完善政策库和解读箱,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

三、完善决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机制

(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

11.要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依法编制泾源县科学技术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到100%。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参与率达到100%、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社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的情况。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要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

12.按照决策事项推进过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决策事项全流程通过政府网站专栏、政务新媒体专题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做好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

13.统筹做好各类热线电话、领导信箱、网络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平台的网民留言。

14.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办理,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推行在线上线下、PC端手机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可溯。

15.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杂症,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切实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三)深度推进政府开放。

16.持续做好“政府开放日”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征集意见、报送结果”原则,每年9月集中组织政府开放活动,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政府开放的主题和内容,鼓励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压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对发布重大政策要做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抓好政策引导,营造良好公开环境和发展氛围。

(二)强化业务能力。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参加全县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参加本年度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全局严格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主动配合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对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

(三)建立任务台账。对照要点,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台账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落实。及时、规范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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