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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日期:2023-10-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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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交通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泾源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泾政办发〔2023〕51号)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来宁视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来宁视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加大公开力度,紧抓公开质量和深度,提高交通行业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交通系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在泾源政务服务网和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对交通运输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案件及时发布公示系统。

(二)加强在建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及时公开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重点关注部门信息动态等栏目信息公开质量,坚持常态化信息公开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政务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和咨询力度。扎实做好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督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四)深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区、市、县财政工作要求,财务室及相关站所做好部门预(决)算、绩效目标、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深入推进政府开放。持续做好“政府开放日”工作,每年9月集中组织开放活动,开放活动多元化,安排干部职工现场解答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府联系群众。

(六)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要在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解读单位、政策咨询办公电话。解读材料应明确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创新特点、新旧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民举措、享受条件和关键词、专有词等解读要素,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

(七)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从严审核、审慎发布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局属各站所工作人员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对推进政民互动、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各站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负责同志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顺利开展将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融入交通系统日常业务工作。

(二)优化服务,强化管理。局属各站所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注重关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等工作,及时改进工作薄弱环节、补齐短板。

(三)加强培训,强化队伍建设。选派熟悉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夯实政务公开理论基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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