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广大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众法律观念。12月5日,新民乡综治中心联合新民乡司法所、禁毒办在新民集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设置法律咨询点、发放普法宣传品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向群众讲解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等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同时,针对群众关注的财产安全、婚姻家庭、劳务纠纷等热点问题,工作人员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一一向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页150份,发放普法宣传品100个,为10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下一步,新民乡将继续以本次“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多形式开展宪法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努力使辖区群众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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