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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指导送上门便利服务暖人心
日期:2024-03-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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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泾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市场主体年报上门指导帮办服务活动,主动上门联系市场主体,多渠道跟进指导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2024年伊始,泾源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商户群、电话、宣传栏等多渠道宣传年报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报送时限要求,普及未按规定年报公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宣传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县市场主体年报知晓率和自主年报率。

“我年龄大了,智能手机操作网上年报太复杂了,多亏了你们手把手教我报年报,免去了我来回奔波,真是太贴心了。”“我不识字,麻烦你给我做一下年报,太感谢了”。针对我县部分市场主体经营者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不具备上网条件或不会自主通过网络报送年报的现实状况,县市场监管局各基层监管所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指导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填写年报并同步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告知经营者“市场主体报送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陌生电话或者短信通知通过不明链接交费进行年报”。工作人员通过一对一、手把手模式现场指导,确保市场主体完成年报报送,贴心服务得到辖区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

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是其履行法定义务、累积自身信用、强化信用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制度,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市场主体都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并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下一步,泾源县市场监管局将扎实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增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服务力度,不断增强信用监管效能,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有效提升存续企业质量和活力,坚持“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多措并举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整治工作,不断强化宣传引导,精准助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用实际行动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凡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在泾源县登记注册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应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nx.gsxt.gov.cn/index.html)真实准确填报2023年度报告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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