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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湾乡杨岭村健身广场和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4-04-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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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乡人民政: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大湾乡杨岭村健身广场和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大政发202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完善杨岭村旅游基础设施功能,进一步推进旅游发展,原则上同意大湾乡杨岭村健身广场和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402-640424-89-01-223271)。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大湾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大湾乡杨岭村。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42月— 202410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1个健身广场9600米,健身道1500米,配套30套健身路径器械,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2、新建双壁波纹管道400米(D300),检查井6座,消防器具2套;铺设草坪砖25平方米停车位180个,场内道路700平方米(路长200米,路宽3.5米)及场地排水系统。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173.8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援助公益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投资、地点等。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合同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环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且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严禁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避免征地、拆迁等。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2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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