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泾河支流暖水河小流域巩固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泾水发〔2024〕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原则上同意《泾河支流暖水河小流域巩固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402-640424-19-01-383886)。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水务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香水镇。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3月-2025年3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面积3572.01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1223.56公顷。
1、新建排水沟4.65公里,翻建排水沟1.08公里,配套板桥29座,生产桥7座;铺设混凝土道路7.05公里(宽4米)、砂砾石道路1.84公里(宽3米)。
2、暖水河治理0.52公里,二道河治理1.72公里;河道单侧砌护4.34公里,其中格宾坡式护岸3.15公里,其下铺设土工布;浆砌石坡式护岸1.04公里,浆砌石墙式护岸0.15公里。
3、营造道路绿化林0.2公顷,封禁治理1214.49公顷,布设主禁标识牌4块,公示牌1块。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38.84万元。
资金来源: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涉及农民工工资兑付等工作,要全力保障不得损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环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且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严禁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避免征地、拆迁等。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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