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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 | 跨区域调解共协同 释法止纷解民忧
日期:2024-04-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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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4月15日下午,由新民乡党委、政府牵头,新民司法所、派出所、乡综治中心、乡村两级妇联联合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妇联,成功调解一起跨区域重大婚姻家庭纠纷。

穆某与马某系夫妻关系,两人户籍均在在泾源县新民乡,于十年前自主移民至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红阳村,夫妻双方长期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马某称穆某经常对其实施言语辱骂与家庭暴力,在最近的一次争吵中,马某一气之下回到了泾源县新民乡先锋村的娘家中,并坚决要求离婚,穆某在得知此情况后,情绪激动,放火烧了自己家中沙发,并在微信和电话上再次与马某发生争吵,并扬言要伤害马某家人。新民乡党委、政府在得知此消息后,及时进行分析研判,考虑到此婚姻家庭矛盾的特殊性,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消除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新民乡党委、政府依托“4+N”工作机制,通过双方互通信息,及时邀请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妇联等单位来到新民乡辖区多方联动协同处置该婚姻家庭纠纷。

新民乡人民调解室内,因穆某未到达现场,两地调解员与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调解调查双方争议焦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利害关系。同时,经过“背对背”调解综合考量基本情况,从人情事理的角度提出调解方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思想说服与调解,马某回心转意,决定回家与穆某继续生活此次调解成功打破了地域限制,实现了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是共同调处跨市县矛盾纠纷的一次有益尝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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