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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20-00014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3-05
名称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3-05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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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所、队:

为促进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泾源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泾安委办发[2019]82号)文件精神,县局决定自11月3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安全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量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时限,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动员,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各股(室)所、队在结合实际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用电用气检查等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电气安全管理模式。二、加强安全检查,排除消防隐患(一)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领域专项治理。由各市场监管所依法负责组织开展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治理。严查各大超市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到位;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三、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多样化开展电气安全宣传。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向各大超市重点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长远目标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前各项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火灾,尤其是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不断完善电气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实现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确保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各所将电动自行车和各大超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20325日前报送县局。从12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2020年3月25日前报送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和各大超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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