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产品质量
索引号
640424019/2023-00256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1-30
名称
泾源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泾源县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泾源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泾源县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1-30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股(室)、队、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泾源县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泾源县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认证市场秩序,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精准打击。严厉打击一批虚假认证行为,严格查处一批违法典型案件,严肃曝光一批非法机构,严谨关停一批虚假宣传非法网站,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二)联合作战。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工具箱”,“多兵种联合作战”,一体推进;效果明显,坚决遏制虚假认证势头,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二、工作机构

成立我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统筹调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落实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的相关工作,研究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复杂问题,督促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切实完成工作任务。

县局副局长马宁同志担任工作专班召集人。特设质量股、信用监管股、办公室、稽查队、城关所、泾河源所、六盘山所为专班成员,各派1名同志为专班成员(日常工作联络员)。专班办公室设在特设质量股,具体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专班建立会商调度机制、信息简报机制、督导检查机制、

督办评估等工作制度,确保及时汇总各方面工作信息、会商研究重大问题、督促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专班要积极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与纪检监察工作衔接,对行政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相应纪检监察机关。

三、工作分工

特设质量股负责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相关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各市场监管所监督规范认证市场和认证活动,结合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协助稽查队和各市场监管所查处认证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稽查队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专项整治发现的虚假认证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行刑衔接。

信用监管股负责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审批服务管理局梳理经营主体登记信息,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依规履行认证、检验检测从业机构登记注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对失信经营主体实施信用惩戒等职责;负责督促指导我县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加强平台治理,清理整顿虚假认证相关商品信息,开展网售虚假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监测,动态更新网络禁售商品词库相关内容;负责组织指导各市场监管所查处认证、检验检测行业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办公室负责虚假认证及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舆情的监测和协调处置,强化舆论引导,立足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协调相关媒体,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

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相关的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虚假认证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买卖认证证书、不到审核现场、冒名顶替、伪造认证档案记录和资料、认证证书载明事项内容严重失实、超范围认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对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认证结论、在申请资质时提交虚假材料或作出虚假承诺骗取行政许可的认证机构,依法撤销认证机构资质。依法查处线上线下未经批准开展认证活动、冒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符合相关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特设质量股、信用监管股、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落实)

(二)压实网络交易平台审核责任。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售卖虚假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活动开展监测与检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资质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必须提供行政许可资质方能在平台上提供认证检测相关服务,并对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正确使用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清晰展示发证机构、颁发日期、证书/报告编号、检测结论、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鼓励展示证书/报告的完整内容。对网络交易平台出现的“当天出证/报告”、“直出证书”、“不送样检测”等涉嫌虚假认证,“确保通过”等涉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的信息进行监测及检查清理。信用监管股、特设质量股、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落实)

(三)关停虚假网站和非法网站。引导社会公众选择正规认证检测服务。将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认证、检验检测相关虚假网站、非法网站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关停屏蔽。引导社会公众利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认证机构及认证证书信息。信用监管股、特设质量股、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落实)

(四)梳理排查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认证”、“认证服务”、“检验”、“检测”字词的经营主体。重点关注经营范围涉及质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尚未取得认证机构批准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经营主体是否有开展认证检测活动的行为。信用监管股、特设质量股、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落实)

(五)加强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对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涉嫌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相关经营主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特设质量股、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0月-11月上旬)。对照专项行动部署的重点任务,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虚假认证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全面排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商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0-11月中旬)。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强化联动,压实认证机构、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底)。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和整治成果,梳理解决的突出问题,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务求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局要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紧盯重点平台、重点环节、重点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要加强统筹组织和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形成协作配合、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积极

争取网信办、公安部门的支持配合,加大行刑衔接、行纪衔

接力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舆论。组织开展系列科普宣传活动,普及质量认证知识,展现质量认证价值,提高全社会的辨识能力,提振市场信心。及时发布专项整治成果,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四)抓好督导检查,强化激励约束。县局将适时督导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3)报县局特设质量股。

附件:1.工作专班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2.工作专班制度

3.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4.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验收标准

附件1

工作专班成员(联络员)名单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指导专项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召集人:马  宁  泾源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专班办公室负责人:马宝全

专班成员(联络员):郑学芳、马明清、郭建涛、禹文英、巩志成、马彩花。

附件2

工作专班制度

一、会商调度机制。工作专班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需要解决的重大、复杂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人适时召集工作专班联络员会议,及时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进行工作协调调度。会后印发会议纪要,明确会议内容、议定事项、任务分工和落实措施。

二、信息简报机制。工作专班组织编发专项工作信息,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推动工作专班各成员部门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交流学习、相互借鉴。工作专班各成员部门每月20日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随时报送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

三、督导检查机制。适时派出由工作专班成员带队的督导组赴各县(区)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视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现场调研收集工作成果突出的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现场督促指导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加大专项整治和违法查处力度。

四、督办评估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评估,如出现未按实施方案和领导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部署等情形的,工作专班可向成员部门或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出工作督办函,提出加强和改进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意见。

附件3

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2023年

内容

具体项目

打击虚假认证

查办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起,立案处罚()件,罚没款金额()万元,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件。


打击网络售卖虚假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

监测网络交易平台()家,检查平台内经营者()家,责令关停涉嫌售卖虚假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店铺及下架商品链

接()个。


压实网络交易

平台审核责任

涉及网络交易平台()家,核验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家,要求经营者排查整改、规范使用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商品

和交易信息()件,清理整顿、下架删除涉嫌虚假认证、虚假

广告、虚假宣传的商品和交易信息()件。

开展认证机构

监督检查

检查认证机构()家,发现认证机构虚假认证等违法行为()

起,立案处罚()件,罚没款金额()万元,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件。

排查检查名称

及经验范围涉

及认证、检验检

测的经营主体

重点检查企业登记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认证”“认证服

务”“检验”“检测”字样的经营主体()家,查处未经批准开展认证、检验检测活动()起。

加强宣传和正

面引导

各类报纸版面、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篇次,开展重点宣传活动()个,制作海报、图解、视频等各类宣传产品()个,宣传报道及产品浏览量()人次。

注:分别于11月5日、11月25日前报送,填报数为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累计数。

附件4

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验收标准

类别

序号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验收得分

备注

加强

组织

领导

1

制定工作方案


10

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办法,制定具体落实举措。



2

成立工作专班

6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明确专班成员(2分),建立完善专班工作机制(2分);工作专班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意见、接受监督(2分)。



落实

重点

工作

任务

3

集中开展认证监督检查

10

组织认证机构自查(3分);按照《重点检查认证机构名单》,全面排查本辖区认证机构及其认证情况,开展认证机构/获证组织重点检查不低于5家(5分);全面梳理排查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认证”“认证服务”“检验”“检测”等相关字词的经营主体,重点关注尚未取得认证机构批准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经营主体是否有开展认证检测活动的行为(2分)。



4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0

对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认证结论的认证机构,及时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处理(4分);严格查处线上线下未经批准开展认证活动、冒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4分)。符合相关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让失信行为寸步难行(2分)。



5

净化网络交易市场环境

10

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售卖虚假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活动开展监测与检查(2分);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资质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2分);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正确使用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清晰展示发证机构等关键信息(2分)。对网络交易平台出现的涉嫌虚假认证检测和涉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的信息进行监测、检查,并及时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予以清理(4分)。



类别

序号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验收得分

备注


6

关停屏蔽虚

假非法网站

10

对检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认证、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相关非法网 站和虚假网站,及时移送公安机关(5分);积极宣传推广全国认证 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社会公众选择有资质的认证检测机构(5分)。



7

落实认证机

构主体责任

10

全面梳理辖区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存在的问题隐患(3分);排查认证机构能力条件,备案的认证规则是否在获批准的资质范围内(4 分);排查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及认证结果是否真实有效,认证信息是否按要求报送国家认监委(3分)。



加强宣传提高震慑作用

8

开展典型案

例宣传

10

总结提炼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5分),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5分)。



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9

建立完善行

刑衔接机制

10

及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避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发现涉嫌犯罪案件信息且未移送公安机关的不得分。



10

加强信息报

4

按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迟报1次扣2分,扣满4分为止)。



规范履职

11

依法依规开

展整治行动

10

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中,坚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发现监管、执法人员在整治行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分。



备注

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没有认证机构的地区不扣分。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