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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8/2023-00166
文号
泾财发〔2023〕61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9-12
名称
泾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泾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日期:2023-09-12 来源:泾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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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按照泾源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泾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农发20233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第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66万元分解下达给你们。其中:2023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646万元(中央267万元,自治区379万元),2023年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资金220万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切实加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规范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泾源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涉及户项目通过一卡通及时兑付。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本单位内控制度,及时收集整理项目资料,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各个环节,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也是资金的使用主体,要严格按照《泾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泾党农发〔20233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使用方案,强化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深化细化保障措施,顺畅沟通协调,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促进资金形成有效支出。

三、全面推进公开公示和备案制度,确保资金公开透明

全面落实涉农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有关资金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要在泾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具体包括资金来源、用途、项目建设内容等情况。到户到村项目要在所在乡镇及行政村公开公示栏全面公示,并在固原市惠农资金监管平台进行全面公开公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涉农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公开公示台账,及时收集整理公开公示资料(尤其是影像资料),确保涉农资金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四、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牢固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绩效跟踪问效,积极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附件:泾源县2023年第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泾源县财政局  

20239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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