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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泾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保督查“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索引号 640424070/2019-00057 文号 泾党办发〔2019〕84号 生成日期 2019-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区、市驻泾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宁党办〔201981)及《关于抓紧修改完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环督改办发〔20193)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对《泾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泾党办发〔2018134号文件印发)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泾党办发〔2018134号文件”印发的原《整改方案》同时废止。                

           


中共泾源县委员会办公室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

2019524


泾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1981),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宁夏60大庆“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题词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生态立区和创新驱动战略。坚定不移推进中央第二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从主观认识上找原因,从责任落实上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坚持从严从实从细,切实做到自觉整改、坚决整改、逐条逐项整改,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转化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强大动力。坚持举一反三,紧盯水、气、土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改目标

(一)扎实开展反馈问题整改

把整改落实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县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实化整改目标任务与具体措施,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每项任务都有责任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及时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投诉举报件办理情况“回头看”,由县委督察室和政府办公室牵头,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6件信访投诉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彻底解决。认真梳理2018年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整改措施、更加细致的工作安排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确保反馈问题逐项扎实整改、限时办结,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切实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坚持把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作为提高全县党员干部政治站位的重要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扎实推进创新驱动战略,不折不扣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严格实施“散乱污”清理整治、排污许可制度、环境保护督察、“三线一单”环境空间管控等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切实增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和解决重点区域领域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风险隐患与突出矛盾,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全社会关注和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县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定期研究解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定期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中央、自治区及固原市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细化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检查。紧密结合自治区机构改革,重新修订完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职能、任务与责任,明确“管发展必须管生态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生态环保”的基本要求,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县的12个具体问题和水、气、土、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存在的环境问题,实行包抓制、责任制,一个问题一名县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完成期限,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亲自抓、亲自推进、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要坚决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具体抓、现象督办、实地解决,做到责任有人扛,任务有人抓,工作有力度,整改有成效。

(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以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查反馈问题为契机,通过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与环境质量底线,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查找重点区域、关健领域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薄弱环节与风险隐患,解决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到2020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所占比例达到91.8%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与2018年持平(2018年,PM10浓度为46ug/m³PM2.5浓度为20ug/m³);泾河弹筝峡国控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四项主要污染物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减排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 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0%,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全国“一张图”管理,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和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到位不到位的重要标尺,切实把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作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牢扛在肩上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实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必须破解的重大发展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固原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补短板意识,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生活质量同步提升。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和“煤改电”、“煤改气”、散煤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散煤配送中心建设,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大力削减非电力用煤,切实整治燃煤污染。进一步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快煤炭清洁能源替代。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加快集中供暖工程建设,稳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实施锅炉环保升级改造,逐步淘汰35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深入开展大型柴油车污染专项治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严格查处违规车辆和高排放车辆。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注重工艺改造与升级,切实提升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水平。加大城区裸露空地治理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要求,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力争2020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推进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力度,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VOCs排放总量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到2020年,全县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

二是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紧盯香水河、盛义河、羊槽河、颉河、策底河等泾河主要支流,按照“源头治理—河道治理—流域治理”的思路,以岸线管控和水质保护为重点,强化源头管控,突出上下游、干支流联防联控,分区域、分流域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排查取缔“九小”企业和直排口。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平。加强泾河支流综合整治,实施重点湖库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深化流域污染综合防治,确保完成地表水水质改善任务。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问题,加快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单位供水水质状况。加大城市黑臭水体管控,大力整治排污口,确保我县不出现黑臭水体。

三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大力推进土壤安全利用,深入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业残膜回收利用,保证回收率达到95% 以上。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水平。全面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整治,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完善工业园区渣场建设,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到2020年,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3%。全县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分类回收,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因地制宜推动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

(三)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工作,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严格按照已经批准并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纳入全国“一张图”管理,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建成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建设,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评估考核和监督执法。

二是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深入排查自然保护区内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重开发、轻保护等自然生态破坏行为。完善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清理整治台账,确保排查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治到位,确保实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法建设项目零存在,实验区人类活动符合要求,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明确、边界清晰、功能区科学合理、管理规范。

三是扎实推进生态治理与修复。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治理和修复计划。开展自然保护区域内矿业权拉网式排查,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管理,对自然保护区域内矿业权分别实施合理退出机制。实施矿山生态治理和修复,加快推进六盘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及重点治理区的恢复治理工作,矿山地质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率达 100%

(四)大力推动绿色发展

一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改造升级,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推进实施一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点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二是加快工业园区整合优化。严格落实自治区《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按照“一县一园区”的总体要求,以优化园区布局、明确主导产业、加快园区转型升级为抓手,切实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建立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工业园区限制发展产业目录,促进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带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构建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体系,从严落实“三线一单”管理,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审批,严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土地及水资源利用等审批关,严防发达省区淘汰退出的高污染项目落户我县,杜绝粗放发展。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纳入国家管理名录行业排污许可全覆盖。

四是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建立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生态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构建全民参与行动体系,完善公众参与、信息公开、有奖举报等制度,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初步形成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的思想与行动自觉。

(五)铁拳整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继续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重处罚,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继续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督促各地强化重点污染源和风险源单位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在线监控污染源企业监管,督促各地及时查处在线超标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工业园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放行为,确保已建成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持续加强恶臭污染物产生企业的环境监管。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确保各类大气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扎实做好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和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污企业,严防工业企业废水直排口和“九小”企业死灰复燃。进一步推动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及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工作,督促自然保护区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人类活动点位整治到位、监管到位。

(六)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能,建立统一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管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的“四统一”工作职责。完成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健全乡()、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设立环境保护机构或明确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统一建设大气、水、土壤、声、自然生态、重点污染源、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预报预警体系,开展生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风险防控。

二是加强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建设。完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绩效考核办法,强化考核中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等指标约束,对环境质量恶化,出现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完善决策过错认定、问题线索移送等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配套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对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将各级督察整改情况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方案,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推动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激励。

三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稳定投入机制。坚持财政投入与攻坚任务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发展长效投入机制,加大财政、价格、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明确生态环保领域主体责任,积极推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竞争性分配,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生态环保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统筹整合既有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改革顺利推进。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全面修订清理现行政府规章中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相适应的内容。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实施“三区三线”分类管控、开发强度管控和责任分级管控制度。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推进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调查,建设环保法庭,合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强化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

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人才智力支撑。加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人才队伍建设,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规划,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强化交流合作,引进吸收和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开展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成因分析,推广一批能源节约、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新技术。

(七)举一反三,防止“一刀切”

在抓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切实解决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防止脱离政策法律法规的“一刀切”整改,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县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任务督办和工作调度,定期专题研究整改重点问题和重大事项,每月调度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整改进展和存在问题。要切实加强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领导,切实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研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时推进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二)坚持领导包抓,形成整改合力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包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和法检两院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包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推动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包抓制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

(三)细化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要按照区、市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主动认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把2018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未完成整改的任务一并纳入整改范畴,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实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及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拉条挂账,专人督办、专案盯办,确保“回头看”反馈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

(四)严格评估验收,确保高质量销号。进一步明确县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主体责任,切实对整改销号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整改销号条件、工作程序、档案整理、结果备案、督查问责等具体要求,建立专家论证和社会公示制度,强化对整改问题销号的监督评估与专家验收,确保整改工作科学真实,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杜绝假装整改、表面整改和敷衍整改。

(五)全面督查检查,提升整改成果。2019年开始,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全县生态环保督查的核心内容,并通过严格督察、边督边改、限期整改、追责问责、完善制度,督促各相关部门按时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要求,并举一反三排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追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负责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案件线索深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纪依规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审定,做出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同时,各有关部门也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对整改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力及存在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公开整改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全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泾源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升整改实效。

附件:

1.泾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泾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1


泾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长: 张立君  县委书记

马威虎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祁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高继飞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员: 麻建博  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宏涛  县检察院检察长

马占宏  县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鹏英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忠德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丁 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永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咸永升  县委编办主任

马宝成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局长

马银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仇晓辉  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禹新仓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惠福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马津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德君  县审计局局长

  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晓勇  县旅游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吴志建  县司法局局长

顾 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志清  县教育体育局长

赵宝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凤鸣  县统计局局长

张宏元  县气象局局长

于永平  香水镇党委书记

杨 志  泾河源镇党委书记

杨继宏  六盘山镇党委书记

   大湾乡党委书记

奚金飞  黄花乡党委书记

糟海学  兴盛乡党委书记

马义杰  新民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高继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宝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泾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措施清单


一、关于“宁夏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有自然条件因素,也有发展阶段的原因,但根子上还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足、意识不强、重视不够”的问题。

包抓领导:张立君

牵头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

配合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继续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协调处理重点问题,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转化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的有效措施,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保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同步发展,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县委、政府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准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紧盯目标任务,压实环保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强硬的措施,推动环境保护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结合机构改革及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明确任务要求,压实整改责任。

二、关于“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此次“回头看”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推进落实不力的问题,一些整改任务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自治区的一些地区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习不深不透,把握不准不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不足,意志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待督察整改不重视、不严肃,审核销号罔顾事实、流于形式,虽然整改销号,实则原地打转”的问题。

包抓领导:马威虎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

配合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并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及水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深入剖析,从主观深处找原因,从工作落实上找差距,要在思想上深刻警醒起来,在工作中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筑牢新发展理念的根基,进一步增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二)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整改落实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完善措施,推动问题整改。

(三)建立健全反馈问题销号评估制度,泾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配合,对已整改拟销号的任务进行认真细致的评估,确保整改成效,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四)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约谈,约谈后仍未整改的,依据《宁夏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导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的相关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终身追究责任;对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力的、存在突出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不得列为提拔对象。

三、关于“在个别谈话和下沉督察过程中,有的领导认为,宁夏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特别是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大,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适应发展这个大局;还有的同志反映,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当做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担当,而是作为一般化工作,一般性责任,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时决心不大,在推进督察整改时能拖则拖,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口头表态多、行动落实少等问题。特别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上,存在只算小账,只算近期账,不算长远账的情况,没有真正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在政治上站位不高,一些地区和部门整改工作比较被动”的问题。

包抓领导:祁强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

配合单位:县委办、组织部、编办、县委党校、生态环境局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提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入脑入心,形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树立越是贫困落后的地区越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督查推动,切实保护好天蓝、地绿、水美的生态环境。

(二)县委党校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举办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培训班,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克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这个大局的惯性思维,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三)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整改,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压到位,消除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口头表态多、行动落实少现象,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泾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关于“有的部门将发展与环保对立起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片面追求工业增速,并将生态环境保护视作经济增长的负担,与中央要求相背离。20179月以来,在开展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时,多次将一些行业增加值下降的原因归结为“环境保护督查”。20181月份,在未深入分析、且相关数据明显错误的情况下,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自治区政府报告提出,若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一季度工业指标将不可能完成,还将严重影响全年工业增长目标。在20185月自治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上,该部门专题汇报材料认为:“预计全区因环保整治停产、限产企业106家,减少产值50亿元以上,影响全区增速4个百分点”。试图推脱责任、干扰决策,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影响。经督察组逐一核实,所提106户企业有52户是因市场原因而减产停产;其余企业虽有因大气污染治理原因依法实施错峰生产的因素,但企业的生产情况仍主要由市场决定,与环保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

包抓领导:高继飞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4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环保督察决策部署,以“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为标尺,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决心、敢于担当的精神,从主观深处找原因,从工作落实上找差距,自查自纠生态建设意识不强、增长速度情结较重、推动转型发展力度不够等问题,切实处理好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保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同步发展,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全面组织开展影响工业企业生产运行的因素摸底排查,重点进行停减产企业摸底工作,建立停减产企业台账,定期核实、定期更新,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进一步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制度,建立影响增长因素的科学评估机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全面落实《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和准备,实施现有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等装备技术的升级改造,建成一批节能环保改造升级示范项目,着力提升全县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完成全县淘汰类产能排查工作,建立任务清单,依法依规淘汰一批落后产能。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倒逼落后产能加速退出。

五、关于“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2016年督察反馈指出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但此次“回头看”仍然发现一些问题”的问题。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优化整合和环保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入园“门槛”,严格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审批,对不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高污染企业一律不予审批。

包抓领导:兰秀全

牵头单位: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12

(二)201910月底前,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自治区开发区产业名录及主导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按照已确定的主导产业和限制发展产业名录,提出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意见或办法,制定限制发展产业转移和淘汰工作表、路线图,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开发区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稳定提升工业园区的发展质量与水平。

包抓领导:兰秀全

牵头单位: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整改时限:201910

(三)深入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园区的发展质量与水平。

包抓领导:兰秀全

牵头单位: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整改时限:201910

(四)压实园区污染防治的责任,20194月底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拉条挂账,201912月底前,完成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推动园区绿色发展。

包抓领导:兰秀全

牵头单位: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各有关部门

整改时限:201912

(五)坚持重拳治污,铁腕执法,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体系,严格执法,对各类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重打击;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包抓领导:高继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六、关于“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21个园区未按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问题。

包抓领导:兰秀全

责任单位: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等

整改时限:202012

整改目标及措施:

结合实际,20194月底前,完成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利用、贮存、处置情况的全面排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规模和类别,推进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工作;201910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资金、建设用地、环评等审批工作。2020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确保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

七、关于“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24个园区未严格落实一园区一热源要求,集中热源规划及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

包抓领导:兰秀全

牵头单位: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整改时限:201912

整改目标及措施:

20196月底前,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园区实际,认真制定园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完成时限。规划建设集中清洁燃煤供热锅炉或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改”的原则,在天然气气源和电网负荷有保障的情况下,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供暖方案,在2020年底前完成方案实施。

八、关于“督察还发现一些地方落实整改变形走样。固原市未按要求将责任追究、群众环境投诉举报查处、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田退水污染整治或油气回收治理等任务纳入整改措施清单”的问题。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对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1812月底前,将未纳入整改措施的群众环境投诉举报查处、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等任务纳入整改清单,确保反馈问题不折不扣全部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包抓领导:祁强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812

(二)加大群众环境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高度重视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投诉件的办理,组织对辖区内2016年和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努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包抓领导:高继飞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整改时限:201812

(三)全面完成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大湾乡、黄花乡污水处理站建设和六盘山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监管和运行维护,确保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改善河流水质。

包抓领导:高继飞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有关乡镇

整改时限:201912

(四)按照《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污染整治。

包抓领导:李刚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有关乡镇

整改时限:201912

(五)201812月底前,对全县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排查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加油站等,由县环保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县商务局对油气回收未完成的不予年检。

包抓领导:高继飞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

(六)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清单确定的时限要求,每月报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并验收销号。

包抓领导:高继飞

牵头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九、关于“泾源县未将河道整治、燃煤锅炉淘汰、落后产能排查等纳入整改范围”的问题。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河道治理,深入推进“清河行动”。

1.大力持续推进清河行动,结合《泾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河道、河岸、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各乡镇和水务、交通、农牧等部门按照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思路,紧盯水、路、田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河道、农田、道路周围的污染源头和堆砌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道、倾倒废渣垃圾、乱耕乱种、乱挖乱采等行为,切实保护河流生态安全。

包抓领导:李刚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大力实施河道及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泾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对泾河及支流逐年开展综合治理

包抓领导:李刚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 长期坚持

3.严格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加大河道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确保河净、水清,泾河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目标。

包抓领导:李刚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 长期坚持

(二)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及燃煤锅炉整治。

1.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清零的基础上,继续举一反三开展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全面排查和“回头看”,确保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到位,防止已经淘汰的燃煤锅炉死灰复燃,不再新增燃煤锅炉。

2.深入推进集中供热普及率,加强供热清洁能源使用(煤改电或煤改气)。

包抓领导:高继飞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整改时限: 201910

(三)全面开展落后产能排查。

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回头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禁过剩行业新增产能。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批管理,严禁审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落地建设。

包抓领导:高继飞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统计局、财政局

整改时限:202012

十、关于“监测投机取巧。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弄虚作假,干扰大气环境监测站点正常监测工作。20161213日采取为监测采样设备 ‘戴口罩’方式干扰监测数据,被原环境保护部发现并通报;但当地仍不汲取教训,又于201712月采取喷雾抑尘方式干扰监测数据,导致出现震惊全国的‘冰雕大楼’事件,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还于同年1211日至31日对有关空气监测质量站点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企图影响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的问题。

包抓领导:高继飞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统计局、财政局、香水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4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深刻汲取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弄虚作假、干扰大气环境监测站点正常监测工作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意见》,把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最规范的科学方法、最严格的质控手段、最严厉的惩戒措施,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切实增强相关部门和人员质量底线意识、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和准确。

(二)结合我县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国家、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围环境的排查和巡查力度,坚决取缔影响、干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和行为,提高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站点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绝不允许出现非正常断电、断网等情况,坚决杜绝无故未经申请进入城市站站房行为,确保站点不受人为干扰。对发现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要做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十一、关于“水专项督察发现问题的原因,有工作基础薄弱、生态基流少、治理资金紧缺等因素,但根本还在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治理责任不落实、考核问责不严格,特别是自治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协调推进不力、指导督促不够、检查考核不严,导致相关治理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存在拖拉散漫、前松后紧的情况,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比较被动”的问题。

包抓领导:祁强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财政局等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全县生态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责任,理清污染治理的重点和任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水污染防治推进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努力完成区、市下达的水环境质量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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