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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一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640424011/2018-2605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建环局

泾源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第十一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十一项:2016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滞后,生半年仅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0.9%。

牵头(责任) 单位:泾源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快速准确完成老旧黄标车淘汰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

1、完成2016至2017年底固原市下达的老旧黄标车淘汰任务指标。

整改验收情况: 已完成2016至2017年底固原市下达的老旧黄标车淘汰任务指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泾源县环保站)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泾源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0954-5011057

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3号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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