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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通知

索引号 640424011/2019-00013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根据泾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2019]6404240000 7号)要求,我局执法大队人员于2019412日对新民乡西贤河新民街道南桥头河段群众倾倒生活垃圾;先进河新民街道北桥头河段马河滩村三组村民禹全水在河边建厕所、堆放牛粪污染水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进行督促检查。2019416日进行了“回头看”,河道边厕所已拆除,牛粪未清理干净,将牛依旧饲养在河道边,产生的粪便对河道水生态环境构成威胁。

请你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水源地保护,保护水生态环境,保证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于201956日前将整改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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