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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1/2016-39341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泾源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12-20
名称
泾源县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成功自开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泾源县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成功自开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日期:2016-12-20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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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日,泾源县阳光主题酒店(有限公司)顺利为顾客开出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泾源县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成功自开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迅速安排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泾源县国家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迅速成立税政科、城区分局等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为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成功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了组织保障。

  加强宣传辅导。接到通知后,迅速通过纳税人在线学堂、QQ群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宣传《通告》的意义和内容,及时向符合条件的住宿业纳税人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7户次,同时进行逐户辅导,保证纳税人在第一时间能够享受便利办税服务。

  强化跟踪反馈。及时对各类问题进行收集和整理,通过和软件公司合作,积极测试,研究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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