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21〕68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6号)精神,按照“免申即享”“直补快办”要求,经对厦门市同安区人社部门从社保系统筛查我县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人员进行审核,拟发放秦有付等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2人一次性交通补贴共计1600元(标准800元/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28至10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有异议,可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地址: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大楼406室
举报电话:0954-5011271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联 系 人:兰保平
附 件:泾源县拟发放赴闽稳定就业人员一次性交通补贴花名册.xls
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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