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4003/2019-0004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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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 责任部门 |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宁教工委[2019]18号)、固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教党工委[2019]14号)、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暨2019年全县广场文化演出活动的通知》(泾党办发[2019]79号)文件精神,现就泾源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场文艺演出暨“唱响我爱我的祖国”全县中小学合唱艺术节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唱响我爱我的祖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3日晚七点
地点:泾源县人民广场
三、比赛形式:大合唱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泾源县委、泾源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五、参赛办法
1、参赛者以学区中心校、直属中小学(幼儿园)为单位,中心校校长、直属学校校长负责。
2、各参赛代表队人数不得少于60人,男女不限。参赛者须是我县在籍学生,形式不限(合唱期间可以插入本队伍的特别表演小组)
3、合唱两首有关弘扬爱国主义教育的歌曲,一首为必选曲目,另一首为自选曲目。其中,必选曲目为“我和我的祖国”。自选曲目要求与“我爱我的祖国”主题相符,能反应广大学生反映爱国主义精神。每个代表队演唱总时长不宜超过10分钟。
4、选唱曲目要求在演唱中加上舞蹈动作,艺术指导加入演唱队伍中,可以是主唱,也可以以任意形式加入演唱中(在演唱中还须加上和声声部,要求各声部清晰、不混乱)
5、各参赛代表队演唱应自行解决伴奏问题,可采用乐器,或CD、音乐伴奏带等形式。如参赛曲目是无伴奏合唱则例外。
6、各参赛单位,按照节目安排顺序进行比赛。
六、活动评比办法
1、评分规则
(1)比赛实行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若遇分数相同,看第三位小数。
(2)为确保比赛公平,评委将在每轮唱完后开始对前面的合唱队评分。
2、评分标准
(1)进出场迅速有序,演唱时队形整齐。仪容、仪表得体,服装统一,整体精神面貌好。参赛人数符合规定。(3分)
(2)曲目选取围绕主题,健康、积极向上反映爱国主义思想的精神风貌。(3分)
(3)演唱音准、节奏准确,吐词清晰,声部和谐,声音音色统—,歌曲完整流畅,无中途重唱、停唱现象,演唱时长不超过规定时限,演唱感情到位,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意境(4分)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