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4003/2019-00055 | 文号 | 泾教发[2019] 20 号 | 生成日期 | 2019-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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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 责任部门 |
各成员单位、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体卫〔2019〕63号)和《固原市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固原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教体发〔2019〕41号)要求,县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泾源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泾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泾源县财政局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泾源县新闻出版局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