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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1/2017-08522
文号
泾人常[2017]09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泾源县人大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1-10
名称
关于王慧等同志职务任职的决定
关于王慧等同志职务任职的决定
日期:2017-11-10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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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

经泾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慧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园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泾源县人大常委会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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