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福祥聘任为县人民医院院长;
解聘周玮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红玉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根据《泾源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规定,李福祥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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