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公示
索引号
640424001/2018-78135
文号
泾政干〔2018〕7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泾源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9-05
名称
关于李福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李福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18-09-05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福祥聘任为县人民医院院长;

解聘周玮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红玉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根据《泾源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规定,李福祥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189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