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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0873
文号
泾政干字〔2020〕10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2-17
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红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泾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红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20-12-17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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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马红军任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香水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杨蓉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马志强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鑫任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文物局局长(兼);

王存保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刘金阳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文物局局长(兼)职务;

陈国鹤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广强任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于秀峰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马永亮任县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局副局长;

免去陈广喜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于永泉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底莉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爱红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波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志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纳玉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永鹏县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规定,马志强、吴广强、于秀峰、马永亮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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