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第二十九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二十九项:全区31个工业园区中有12个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6个未建成,3个建成未运行。固原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圆德慈善园,原州区清水河工业园区,西吉闽宁产业园,隆德六盘山工业园区,泾源轻工产业园,彭阳安德慈善工业园等9个工业园区,只有隆德六盘山工业园区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其他均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牵头(责任) 单位:泾源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建设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完成情况:投资48万元,对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安装污水提升设施1套,铺设集污管网600米,依托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整改验收情况: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改验收并于泾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并网。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泾源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泾源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0954-5011057
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3号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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