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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31/2019-00007
文号
新政发〔2019〕15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1-10
名称
​新民乡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新民乡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9-01-10 来源: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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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有关安排,进一步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实际,制定新民乡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构建文明和谐整洁乡村、建设环保绿色家园的要求”,采取乡、村两级联动的机制,以村为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亮化美化农村环境,加快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充实环卫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农民讲卫生、保健康、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民动员、全面整治的总体要求,针对新民乡存在的环境卫生差、保洁不到位、街面形象差、市场秩序乱、交通秩序差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新民乡陈年垃圾大清除、环卫清扫保洁质量大提升、门前“三包”大落实、环境卫生大扫除、道路卫生大整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大完善、市场秩序环境大整治、交通秩序大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任务,彻底扭转“脏、乱、差”状况,推动新民乡环境卫生大提升,努力构筑和谐文明靓丽、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全面清理通村公路、村内道路和庭院环境卫生。

(二)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开展区域内国道、省道、村道、巷道及边沟坡沿等卫生死角整治行动,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房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清除闲置地块、荒地、农田里的杂物、杂草,确保环境整洁。

(三)加大乱象治理力度。重点治理农户庭院和主干公路沿线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杂草丛生等杂乱现象,全面清理区域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悬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和流动摊点、马路市场等影响村容村貌的行为,占道经营者划定范围线或自行租用周边空余商铺。

(四)出租商铺房屋整治。加强区域内商铺房屋管理,督促房主为出租商铺房屋配备基本卫生设施,与村委会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同时,加强对出租户宣传教育,促其自觉履行公共卫生维护义务。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使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组织人员对单位内部存在的环境卫生相关问题进行彻底整治,给全乡集中整治工作开好头,做好示范。

(六)严格落实保洁员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对不按要求执行的人员,一律按章办事,各村可以自行落实此制度,并报乡政府分管领导。

四、工作要求

环境整治做到“三清”。清洁家园。庭院杂物无乱放、房前屋后无垃圾、墙面无乱写乱画、无乱搭乱建等现象。清洁水源。清理疏通沟渠,确保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清洁田园。农田及周边沟渠无农药、化肥等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做到无污染。“两有”。有保洁人员。村、组有专职保洁员(配备比例不低于村人口总数的0.2%);有管理制度。完善环境卫生整治“六个一”长效机制,有保洁员管理制度,有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无”。无裸露垃圾。彻底清除路边、河边、桥边、公共地段、农户房前屋后的垃圾,无裸露的生活及建筑垃圾;引导农户实行畜禽圈养。无污水乱流。疏通阴沟、下水道,保证沟渠畅通;无乱堆乱放。清理、整齐堆放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的杂物;定期对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的杂草进行修剪或铲除。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新民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严格考核,实行综合考评。一是严格考核。检查方式结合环境卫生检查,我采取每月不定期到村明查后暗访形式到村检查。检查村、组主干道及可视范围、主要水面、村部可视范围二是检查人员。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每月20号左右由党政负责干部轮流带队,抽调办公室人员和纪委人员,组成检查组,予以检查评分。三是综合考评。检查分值占该月考评分80%平时督查占20%,好的予以奖励,差的给与处罚。在环境检查的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与村支两委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如未及时整改,由主要领导予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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