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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70/2023-00074
文号
泾环督函[2023]27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6-06
名称
督办通知
督办通知
日期:2023-06-06 来源: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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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6日,我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总氮超标1.1倍(16.5mg/L),湿地在线数据(COD、氨氮、总磷、总氮)缺失。

现要求你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县城污水处理厂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20236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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