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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3/2019-00110
文号
泾河长办发[2019]17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0-09
名称
泾源县河长制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泾源县河长制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9-10-09 来源:泾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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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以来,为深入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泾源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中2019年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县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和水务部门有关河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河长制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泾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现就2019上半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自治区河长第三次会议后,我县于2019年 3 月 20 日及时召开泾源县总河长第三次会议,对全县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审定印发了《泾源县2019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泾河长办发[2019] 7)、《泾源县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0)》(泾河长办发[2019] 10),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推进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整治河湖“四乱”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整治行动。县河长办、水务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对接,现场核查、梳理问题、印发方案、建立台账,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一是县河长办、水务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对接,对专项行动的开展进行了具体的协商、安排。二是抽调检察院、河长办、水务局的工作人员,联合各乡镇河长办,对全县范围内的河道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排查。三是根据排查的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共排查河道边乱堆乱倒垃圾16处,乱堆砂石料1处。四是联合制定并印发《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泾源县泾河流域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泾源县河长办关于协同推进泾河流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截至目前,对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持续推进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

加快推进河湖水域划界确权。目前已完成内业资料的整编外业已发布调查通告界线调查和测量,自然资源调查及界桩测量已完成一半以上。

(三)着力加强河湖水资源保护。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一是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开展水资源规划前期工作,相继开展了《泾源县“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泾源县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用水,加强取水日常监管。制定了《泾源县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对全县900万方水量进行了分配,其中:生活用水430万方(包括工业用水20万方)、农业用水420万方、生态用水50万方。加强对各取水户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计量设施安装,新办取水许可证2家,共计3家。

二是不断提升用水效率。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部门协作的节水管理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重点工作,全面推进节水型企业。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节水设备、器具,对传统工艺进行改造升级。利用各种平台进行宣传,发放节水宣传单20000余张,节水常识宣传册6000余册,宣传展板12块。

三是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印发了《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价格的通知》(泾政办发[2018]128号)和《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人畜饮水和农业价格综合改革供水价格的通知》(泾政办发[2018]129号),水价从2019年1月1日执行。

四是严格水资源税征收。严格落实收费标准按时足额征收,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等措施2019年1-6月缴纳水资源税27.3万元。

(四)加快河湖水环境质量改善

1.加强生活污水防治。

一是多措并举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聘请2名第三方专家把脉问诊,制定针对性措施,更换新污水脱泥机2台,对出水水质进行日常化验;香水河人工湿地对污水处理厂污水进行再处理、再净化,确保尾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截至目前,县城污水处理厂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二是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稳步推进。泾河源镇污水处理厂、泾河源镇人工湿地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大湾乡、大湾乡杨岭村、黄花乡、六盘山镇、泾河源镇5个污水防治重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90%,计10月底全部建成投入运行。

三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目前,全县建成运行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8套,5套正在建设。

2、加强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制定了《泾源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重新划定了畜禽禁养区区域,修订完善了畜禽禁养区划定和2018-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案,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全县110家养殖(企业)大户进行了农业污染源清查,清理废弃养殖场(合作社)66家。对生态红线内的8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拆除搬迁,恢复了生态;设立乡镇残膜回收点7个,回收残膜168吨,回收率达到98%;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全县未出现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

(五)大力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

1.开展河湖污染源调查。全县5个排污口污染源普查已结束,目前在审核阶段。

2.实施流域水生态修复。完成春季造林9.3万亩,开工建设泾河源镇南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治理沟道5.3公里,开工建设瓦亭、米岗、沙塘、东庄子4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3平方公里。

(六)河道巡查保洁

各级河长及巡河保洁员均安装河长通、巡河通APP开展巡河、保洁。截至目前,县级河长累计巡河84次,乡镇总河长累计巡河86次。巡河保洁员均能按照要求巡河、保洁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村、组内的小河道、沟道垃圾乱堆乱倒情况较多,村级河长履职不到位,不能按河长职责及时开展工作,河道巡查不足,对本村巡河保洁员管理不到位。 

2、各部门、各单位联动机制不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成员单位对推行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未完全履职。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长效管理,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持续加大河流清理保护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及5支队伍的作用,加强河道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反弹。

2、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大巡河保洁力度。加强河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

3、强化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规范轻工产业园区污水排放管理,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改水改厕覆盖面和受益率,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确保水源地达标。   

4、强化执法监管,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河流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提升河长制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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