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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3/2019-00112
文号
泾河长办发[2019]18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0-09
名称
关于上报《“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 泾源县泾河流域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关于上报《“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 泾源县泾河流域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日期:2019-10-09 来源:泾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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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宁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河长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持续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全面落实我县泾河流域保护工作,我县河长办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对接,现场核查、梳理问题、印发方案、建立台账,逐项销号,“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泾源县泾河流域保护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我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整治行动,县河长办、水务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对接,现场核查、梳理问题、印发方案、建立台账,有力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一是县河长办、水务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对接,对专项行动的开展进行了具体的协商、安排。二是抽调检察院、河长办、水务局的工作人员,联合各乡镇河长办,对全县范围内的河道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排查。三是根据排查的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共排查河道边乱堆乱倒垃圾16处,乱堆砂石料1处。四是联合制定并印发《“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泾源县泾河流域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泾源县河长办关于协同推进泾河流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

二、工作开展成效

在联合排查中,河道边乱堆乱倒垃圾16处,乱堆砂石料1处,通过县检察院、水务局、各乡镇等部门联合整治,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群众的认识还不到位,乱倒垃圾的情况仍然发生,老百姓护河的意识还不强,配合“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长效管理,巩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成果。一是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持续加大保护河流工作力度。二是加强河道巡查,巩固“清四乱”成果,严防新的“四乱”情况出现。

2、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和成效。调动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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