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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31/2019-00133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4-09
名称
关于调整新民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调整新民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日期:2019-04-09 来源: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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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乡党委、政府设置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下设综合宣传、业务指导、督查检查等三个小组统筹协调落实本乡的治水工作。因人员变动,现将新民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进行调整,具体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主任工作分工
  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乡党委书记书记马义杰同志兼任,主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专职副主任由政府副乡长丁彦军同志兼任,协助主任做好全乡“河长制”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二、各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宣传组
  组 长: 马忠贤

 员: 李瑜琼  禹占宏  马有俊

1、负责“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后勤保障,传达、督办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做好相关活动和会议的筹备安排。
  2、负责“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新闻媒体监督行动,营造氛围,树立典型。负责做好“河长制”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外宣报道。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宣传工作情况。按时报送工作信息,通报工作进度,收集汇总工作资料,总结工作经验。
   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
  组  长:丁彦军
  成  员:马明生  阎红菊  禹有娃

1、负责起草“河长制”实施方案等综合性文件和相关材料,

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

  2、负责各类相关制度的更新和宣传、河长牌设置等不断规范“河长制”工作的业务指导。

3、负责每季度通报一次全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县河长制办公室。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检查组
  组  长:马耀星

   员:周  娟  丁亚丽  王胜利   禹有娃

1、负责全乡“河长”巡河、河长牌设置等“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2、对全乡巡河员巡河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按时巡河的人员第一次发现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发现进行调整。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行政村落实整改;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新民乡委员会

    2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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