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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3/2019-00171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1-13
名称
关于同意泾源县溢田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的批复
关于同意泾源县溢田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的批复
日期:2019-11-13 来源: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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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溢田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举办申请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夏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经组织现场评估,提交会议研究,同意举办。现批复如下:

一、举办者:赵艳梅

二、办学内容:中小学能力培训(口才、舞蹈、美术、音乐、书法)

三、办学地址:泾源县盈德生态旅游文化街区二期42号

四、办学性质: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五、办学许可证:教民164042470000029

六、办学要求:一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主动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招生,具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及培养目标。二是要规范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培训教学质量。三是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培训条件,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创设良好的培训教学环境,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四是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五是不得超规模、超范围办学,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招生广告要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六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制度管理,资产管理和收费管理,培训费按月收取并公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特此批复。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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