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义务教育
- 索引号
- 640424003/2020-00024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 责任部门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18
- 名称
- 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校、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 宁政教督办[2020]1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传达学习,遵照要求做好落实。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文件精神,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安排,采取线上督导和线下督导相结合,对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凡教育体育局督导组和责任督学要把 “十必查十必问”做为疫情防控期间进校督查主要内容。
泾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