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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3/2020-00038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3-25
名称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3-25 来源: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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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中心校、各直属学校、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生命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投入,保证食堂清洗消毒药品、设施设备、人员防护用品的足够,切实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积极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保障的联防联控机制。各学校校长作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负总责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疫情防控期间食堂管理工作,监督、督促分管副校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切实排查风险隐患,堵塞食品安全漏洞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原料贮存、出(入)库登记、清洗消毒、食品加工、食品留样、就餐陪餐、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及管理、食品安全自查、安全卫生、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管理到位,落实到人。

三、严格落实操作规范,严格管理操作行为

1、各学校在开学前要对食堂卫生、加工设备(器具)进行全面清扫、清洗与消毒,对上学期剩余各类原料进行全面查验与清理,对发霉、变质或疑似变质的原料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2、各学校要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疫情防控操作规范》的全员培训,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十项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着力规范从业人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严禁未经体检、培训或隔离期未满人员擅自上岗,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每天早晨、午间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上岗,患病员工不得到校。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原料和食品,要仔细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格证明文件,对采购的原料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要求贮存。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原料称重、复秤等可在室外进行。

4、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行为,各操作间要标识明显、加工用具明显区分、色标管理、冰箱,严禁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刀具案板混用,严防交叉污染。

5、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要保证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要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要做到每餐餐前餐后对操作间、餐厅、餐桌椅、加工器具、餐饮碗筷及时消毒,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要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

6、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要按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到专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专册记录,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7、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到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留样食品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125g。

8、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四、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科学合理安排供餐

各学校要严格就餐场所管理,师生员工进入就餐场所时,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热等有关症状人员,禁止入内,并及时送诊。严禁师生自带餐具或食品进入食堂,各学校食堂要实行分段错峰、分餐进食,以班级为单位,要根据餐厅面积合理安排餐厅就餐人数,分批到食堂购餐取餐,要指定专人引导师生取餐就餐前洗手,按照1.5米距离单人单桌分散就餐。师生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就餐时要保持适当距离。

五、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

各学区中心校、各学校要经常性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学校一旦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现象或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对师生的危害。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学校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习培训,增强学校依法管理食品安全的意识,确保学校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要注意结合不同季节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买街头无照或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采摘、不食用野果(菜)和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学校要利用班级微信群、qq群等平台,向家长宣传食品安全,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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