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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3/2023-00117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05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05 来源: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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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直属中小学(园):

暑假即将到来,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就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保持思想警惕,高度重视暑期学校安全工作。暑假是学校安全管理薄弱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时刻保持思想警畅,绷紧学校和师生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保障机制,落实好安全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安全教育,深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在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要通过集体教育、动漫宣传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暑期线上线下家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学生暑期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学生安全意识。一要重点加强防溺水教育。暑期是学生溺水的高发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深入宣传防溺水、自救自护等安全常识,不断强化学生的防范意识,压实家长的监管责任,决不允许学生私自到下河、池塘、水库洗澡、游泳,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确保溺水事件不发生。学校要注重与家长沟通联系,通过在家长群时刻提醒,经常和重点人群家长提醒、切实开展暑期大家访等方式筑牢防溺水家庭看护防线。二要重点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加强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强化暑期学生实习、实训、夏令营等活动审批和安全保障,不参加证照不全、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暑期活动,教育师生外出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三超”的车辆,不在公路、铁路上游玩,教育学生不私自骑车外出,不准中小学生学骑摩托车等出外游玩,不参加危险户外探险活动和涉山涉水高风险活动,要密切关注天气、灾害预报信息,远离危险区域。广大教师和家长要加强车载灭火器的使用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更换过期灭火器。三要重点加强法治教育。各学校要在暑假前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一次法治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做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假期活动,引导家长合理规定学生的上网时间,防止学生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教育中小学生不进网吧、酒吧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不随便与陌生人交流,防止被不法之徒拐骗、防止不法侵害等,教育学生和家长关注网络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三、深度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暑假学生离校,学校要利用这一相对空闲时间,组织专人对校舍、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锅炉房、燃气室、运动场等场所及消防、水电、活动器材、日常用具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排查,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及学校设施应对强降雨天气可能引发的洪灾、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尤其是要加强对校园低洼地段、以及可能受到洪水冲击、雨水浸泡的校舍和在建工地、挡土墙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新学期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学校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隐瞒不报,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消除。在暑假期间,各学校要重点整治前期安全检查时排查出的交通、消防、燃气等各类隐患,并作好整治销号记录,在秋季开学学校安全检查时,教育体育局将把这项工作作为检查重点。

四、警惕突发事件,加强信息报送。暑假期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报送渠道。一旦发生涉校涉师生事件案件,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应急处置。坚决执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由于意识不强、履职不严而发生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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