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源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泾政发[2017]54号)文件要求,经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香水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104户临时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人员花名册附后:
公示期7天:2020年4月15日——4月22日,对以上临时救助人员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向香水镇政府或上级反映。
举报电话:0954-5011149 联系人:马慧颖(节假日不休息)
香水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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