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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6/2020-00131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民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9-25
名称
关于发放2020年8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关于发放2020年8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09-25 来源:泾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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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泾源农商行营业部:

为做好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法》(宁政办发〔2017〕4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19]639号)文件精神,以及年初财政预算指标。经会议研究,现下拨2020年8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全县有困难残疾对象2531人,应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3100元;有重度残疾对象1800人,应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4000元。(其中建档立卡户中残疾1652人,未享受281人,同时享受916人),以上合计3971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区、市有关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资金保障和管理,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局审核后提交发放花名册及金额清单,财政局审定后向代发金融机构拨付救助资金,金融机构通过“社保卡”直接打入残疾对象账户中,确保残疾人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各乡(镇)要及时将困难残疾和重度残疾人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即日起通知残疾对象持“社保卡”和残疾证,前往辖区金融机构领取补助资金,严禁乡镇、村组干部代领代发。

三、县农商行要及时兑付本次下达的残疾人“两项”补助资金,认真核对“社保卡”存折和救助对象姓名,做到准确无误;对民政局提供的资金发放名册不得做任何修改,在资金兑付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扣款项和滞留资金;对提供的发放名目要准确打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8月残疾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8月重残护理”,让残疾对象看的清楚明白,确保资金按标准及时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四、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残疾人补贴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民政局设立查询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查询举报电话:0954-5619078。

    附件:泾源县2020年8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泾源县2020年8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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