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务、医技人员依法行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执业管理水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在2020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施行之际,我县于6月4日举办了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各民营医院等医疗单位执业医师、护士、药学、医技共265医务人参见培训和考试。
培训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同时对参与培训的各类医务技能人员进行了统一考试。
培训结束后,我局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向各医疗卫生机构做了具体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尽快成立医疗服务监督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内医务人员日常积分管理工作,切实把培训精神落实到位。
通过此次培训,对提高我县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管理质量和各类医务人员业务服务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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