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确保住房安全实现全覆盖。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住房安全“四查四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危房改造坚持“动态监管、即增即改,建新拆危”原则,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在认真整改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四查四补”,精准查找和补齐住房安全保障短板,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内容
(一)集中普查。县委组织部要按照脱贫攻坚科级干部包村负责制,组织县下派包村科级干部、乡(镇)包村科级领导、第一书记、包村干部、驻村队员,对照《安全住房认定表》,对本村内群众安全住房开展全面普查。
1、排查农户是否有安全住房。以《安全住房认定表》作为认定农户住房是否为安全住房的依据和凭证,排查核实群众住房是否安全。房屋鉴定A、B级为安全住房,C级需要加固,D级危房拆除。
2、排查人均住房面积是否达标。对照《宁夏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要求“1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3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标准”核查群众安全住房面积是否达到标准。
3、排查土坯房是否“清零”。
(二)鉴定核查。在乡(镇)排查的基础上,县住建局聘请第三方鉴定公司,对排查出的C、D级危房进行现场鉴定。对于鉴定为C级的危房进行加固,D级危房进行拆除重建。每个乡镇由2名鉴定公司技术人员、2名住建局工作人员组成质量技术指导组,负责对房屋安全质量进行鉴定。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3月7日开始,到3月13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本次住房安全“四查四补“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成立以县下派包村科级干部为组长,乡(镇)包村科级领导为副组长,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支书、驻村队员、帮扶责任人为成员的住房安全“四查四补”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任务分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全面实行签字背书责任制,包村科级干部全权负责,确保住房安全“四查四改”工作落实到位,摸排数据真实有效,3月13日下午前以乡(镇)为单位汇总,经包乡(镇)县级领导审核签字后,附各村摸底汇总表,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领导:者建军18995439503)。
(二)强化督促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与各乡(镇)的对接,加强对住房安全“四查四补”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住房安全“四查四补”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要转变工作作风,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排查摸底工作真实有效、数据准确无误。各督查组要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跟进,对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现瞒报、漏报问题,及时报县纪委监委问责处理。
附件:
1、泾源县科级干部包村名单
2、泾源县住房安全“四查四补”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
3、泾源县住房安全“四查四补”核查表
4、泾源县住房安全“四查四补”核查汇总表
5、泾源县土坯房摸底调查明细表
泾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泾源县科级干部包村名单
乡镇 | 包乡县级领导 | 包村科级干部 | 备注 |
新民乡 | 贾国炜 | 马义杰(照明村)、魏霄鹏(张台村)、兰明堂(高家沟村)、白玉亮(先进村)、马志宏(南庄村)、张旭峰(石咀村)、兰海红(西贤村)、王明贤(杨堡村)、李炳全(先锋村)、冶兴亮(王家沟村)、李伟(马河滩村) | |
泾河源镇 | 李强 | 杨志(河北村)、余建成(北营村)、赵宝安(涝池村)、韩满禄(兰大庄村)、王宝成(白面村)、兰长东(龙潭村)、秦万贵(底沟村+东峡村+石底村)、丁继军(南庄村)、王鹏(王家村)、禹伯鹏(白吉村)、咸永升(高峰村)、陈金全(泾光村)、李春生(马家村)、马惠平(上秦村)、赫继明(冶家村)、禹兴昌(下秦村)、顾军(余家村)、马嵘(庞东村) | |
兴盛乡 | 兰秀全 | 糟海学(红星村)、马天云(新旗村)、王学良(上黄村)、马永斌(上金村)、马晓勇(下黄村)、马全保(兴盛村)、兰林广(兴明村)、者建军(下金村)、马银全(红旗村) | |
香水镇 | 祁强 | 于永平(车村)、马万春(太阳村)、禹新仓(城关村)、马卫荣(下桥村)、马志清(大庄村)、马乾坤(永丰村)、马志广(惠台村)、沙慧琴(杨家村)、马世忠(沙南村)、马强(园子村)、吴平(暖水村)、王鑫(上桥村)、蒙晓东(思源村)、马海成(新月村)、马越(沙塬村)、兰莹(下寺村)、王存保(卡子村)、马志勇(米岗村) | |
黄花乡 | 高继飞 | 丁毅(庙湾村)、童银科(华兴村)、鄢新生(店堡村)、白小军(向阳村)、陈宝(红土村)、韩志杰(上胭村)、白永成(沙塘村)、蒙桂兰(胜利村)、惠福俊(平凉庄村)、兰银萍(下胭村)、吴志建(羊槽村) | |
六盘山镇 | 王淑玲 | 杨继宏(集美村)、马钰(太阳洼村)、杨波(半个山村)、古学宏(蒿店村)、马凤鸣(马西坡村)、苏志成(张堡村)、伍晓勇(杏和村)、雷志琪(和尚铺村)、马彩英(李庄村)、马义红(刘沟村)、冶广成(大庄村)、秦志喜(农林村)、童文治(什字村)、马宝成(周沟村)、赵军(杨庄村)、马贵恩(东山坡村)、王海(五里村) | |
大湾乡 | 邓彦辉 | 拜艳丽(绿塬村)、杨晓明(何堡村)、马锋(大湾村)、唐力(牛营村)、马万里(董庄村)、秦淑琴(中庄村)、马林俊(杨岭村)、陈国鹤(四沟村)、马三学(苏堡村)、金玉锋(瓦亭村)、秦小兵(武坪村)、底莉(六盘村)、马津垠(尚坪村) |
泾源县住房安全“四查四补”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
乡镇 | 组长 | 成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新民乡 | 黄 勇 13649575730 | 禹继宁 | 13909542795 | |
郭金龙 | 15309547908 | |||
李建华 | 15349591050 | |||
泾河源镇 | 马胜利13909545898 | 马 强 | 13995449193 | |
王振华 | 13409549009 | |||
高应龙 | 17752348004 | |||
兴盛乡 | 赵 苏13995045345 | 耿玉红 | 13995248388 | |
王 宁 | 18295442442 | |||
李 斌 | 18095373327 | |||
香水镇 | 马万义18995413777 | 惠小强 | 13409545554 | |
柴培成 | 13309548885 | |||
贾 兵 | 13995349792 | |||
黄花乡 | 闫生慧18995407600 | 马小兵 | 14795045597 | |
赵永国 | 15709560106 | |||
汪 伟 | 16609547860 | |||
六盘山镇 | 董永宁13995145064 | 郭 家 | 13909545533 | |
强文科 | 16609546364 | |||
李 智 | 15809541918 | |||
大湾乡 | 马广广13995445881 | 拜良宝 | 18408411000 | |
杨林安 | 13895441138 | |||
杨 浩 | 14795049103 |
泾源县住房安全“四查四补”核查表 | ||||||||||||||||
乡镇: 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村组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贫困类型 | 家庭人口 | 现安全住房面积 | 是否享受过危房改造及年度 | 外地有无安全住房 | 是否职工家庭 | 是否经商 | 是否享受移民政策及年度 | 是否享受拆迁政策 | 原房屋鉴定类型 | 安全住房面积是否达标 | 安全住房不达标原因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备注:1、安全住房面积1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3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2、房屋鉴定A级B级为安全住房,C级需要加固,D级拆除重建。 | ||||||||||||||||
县包村科级领导签字: 乡(镇)包村领导签字: 第一书记签字: 村支书签字: |
泾源县住房安全“四查四补”核查汇总表
核查总户数 | 核查户数 | ||||||||||
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户数 |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户数 | ||||||||||
有安全住房 | 享受移 民政策 | 职工家庭 | 不愿改造 | 个体户 | 长期在外、无人居住 | 建档户 | 低保户 | 其他贫困户 | 小计 | ||
备注:1、安全住房面积1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3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2、房屋鉴定A级B级为安全住房,C级需要加固,D级拆除重建。 |
县包村科级领导签字: 乡(镇)包村领导签字: 第一书记签字: 村支书签字:
泾源县 乡土坯房摸底调查明细表 | |||||||||||||||||||||||
户主 | 身份证号 | 村 | 家庭人口 | 是否参加过危房改造 | 参加危房改造年代 | 主房 | 次房 | 附属房用途 | |||||||||||||||
墙体材料 | 建筑 | 建造 | 是否 | 鉴定 | 墙体材料 | 建筑 | 建造 | 是否 | 鉴定 | 厨房 | 生产 | 牛棚 | 其他 | ||||||||||
前墙 | 山墙 | 后墙 | 前墙 | 山墙 | 后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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