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区、市驻泾各单位:
现将《泾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泾源县委员会办公室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泾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宁党发〔2018〕1号)和《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宁党办〔2018〕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改厕、村容村貌改善为主攻方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原则,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抓手,集中力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到2020年,村庄人居环境普遍得到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兴盛乡、六盘山镇、泾河源镇等乡(镇)达到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乡(镇)标准,每个乡(镇)至少打造3—5个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
2018年底,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6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20%;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20%。
2019年底,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8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0%;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40%,创建自治区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3个。
2020年底,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10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50%;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创建自治区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10个以上,自治区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乡(镇)3个。
二、整治内容
(一)完善村庄治理规划体系
1.加快编制实用性乡村规划。结合《泾源县空间规划》,通过乡(镇)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充分讨论、技术单位指导、自治区规划部门技术审查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扎实编制符合我县农村特点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一村一个规划,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控、村庄有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
牵头单位:建环局、国土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2.强化乡村规划管理。全面落实乡村规划许可制度,乡村规划编制完成后需申请自治区规划部门许可。坚持规划的严肃性,坚持将村规民约纳入村庄规划,推动乡村建设规划落地,加强乡村规划执法监察,维护规划的法律权威。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国土局、民政局、宣传部
3.保护农村自然风貌。维护农村自然景观和山水格局,系统保护和统筹提升山水田林路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坚持生态红线标准,充分发掘传统村落价值,加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力度,增加农村特色文化内涵,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林业局、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农牧局、国土局、发改局、财政局
4.优化村庄布局形态。完善村庄布局规划,结合美丽村庄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村庄布局,推动“空心村”资源有效利用。强化产业支撑,完善村庄设施功能、挖掘村庄特色内涵、塑造村庄形态风貌,积极打造具有乡愁乡韵、地方文化特色的美丽乡村。推动架空线路整治,完善宽带通信等基础设施,整理巷道两侧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线路,通过相关标准规范,推动线路杆塔等设施共建共享。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交通局、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民政局、农牧局、国土局、发改局、财政局、供电局
5.提升农村建筑特色。选用具有地域特点的材料和施工工艺建设农村建筑,积极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工作。坚持地方建筑特色与现代结构功能、绿色节能环保相结合,配合自治区开展设计下乡活动,推动规划、建筑等专业技术人员一线指导,引导改造、建设特色农房。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国土局、发改局
(二)有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推进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面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建立配套处置体系和机制。完善农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园区)实施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对分散养殖户大力推进人畜分离,对禽畜粪便等有机垃圾进行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惰性垃圾按规定进行填埋,对有害垃圾由专业公司集中收集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试点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并对厕所污粪进行协同处理,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在每个乡(镇)配套建设农作物秸秆、农用残膜回收基地,在全县建设1—2个资源化利用基地,通过农作物秸秆回收处理和农用残膜回收加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统筹处理利用。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农牧局、建环局、水务局、发改局、国土局、林业局、财政局
2.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推广普及以主房室内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为主的农户改厕,逐步消除露天旱厕。加快在集镇、村部、文化广场、农贸市场、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干道沿线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适量布局建设环保公共厕所,有效解决游客、群众外出如厕不便问题。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室内水冲式厕所使用率达到95%以上,集镇、村部和较大规模中心村公共厕所基本设立。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卫计局、农牧局、旅游局、水务局、发改局、交通局、财政局
3.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各乡(镇)政府驻地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并在下游配建人工湿地,确保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因地制宜将城镇周边的村庄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处理;离城镇较远、地势较为平坦、人口居住集中的村庄,通过大集中、小分散模式,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安装集中式污水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并在出水口下游配建表流式人工湿地,对出水水质进行二次净化;对于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引导农户对生活废水二次利用,不向公共场所随意倾倒。2018年底,完成泾河源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建设;2019年底,黄花乡、大湾乡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底,六盘山镇、新民乡、兴盛乡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农牧局
4.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实施“清洁厨房”改造建设,推动村庄公共空间整治。通过“人前人后”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屋内屋外” 清洁室内外环境,实现房屋内外净化、绿化、美化、香化,通过“房前屋后”引导农户对对道路两边、村内村外、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推进人畜禽分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室内外干净整洁。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卫计局
5.大力实施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坚持生态效益和生产效益相结合、特色产业培育和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坚持水、路、绿齐头并进,彩化、净化、美化、亮化、硬化“五化”同步,通过选用本地主栽经济树木促进植绿增收,进一步彰显园林特色。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推进绿色村庄创建。完善村庄标牌标识设置。推动村庄公共照明,建设符合农村特点的照明设施,合理设置路灯数量,建立可持续的公共照明管护机制。2019年,自然村太阳能路灯实现全覆盖,一般村绿化覆盖率有较大提高,示范村绿化覆盖率达到25%,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农村积极推广应用,宽带通信入户逐年增加,2020年,绿色村庄达到40%以上。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林业局、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
(三)健全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1.完善环境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363”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绘制区域划分图、监管责任图、人员定位图“三张图”,发挥城管执法员、环卫保洁员、河道巡查员、森林管护员、垃圾清运员、环境监管员“六支队伍”职能作用,落实大环卫、大城管、大巡查“三项机制”,基本消除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区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河面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分废弃物等分类治理,形成排查整治管理长效治理机制。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交通局、水务局
2.全面落实“河长制”。完成9条县级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及报批,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清河专项行动,完成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完善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对泾河等河流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管,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水务局
配合单位:建环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农牧局
3.建立完善社会化购买服务机制。对所有乡(镇)和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公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通过公开采购,择优选取专业企业及人员承担乡(镇)污水处理厂和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护,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水平。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发改局、财政局
4.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严格落实县、乡党委和村党支部域内组织领导责任,建立县政府主体负责和兜底保障、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村委会自治管理、群众自主建设和投工投劳、运行管理单位运营维护责任,坚持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延伸执法管理等制度,广泛组织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国土局、人社局、扶贫办
5.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村内小型整治项目。坚持用农村的方式建设整治农村,加大对农村工匠和村集体经营主体的教育培训、组织引导,积极参与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降低成本、培育特色。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交通局、人社局、扶贫办
6.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宣传培训计划,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政策、技术宣讲活动,及时将各级行动方案和实施方案等宣传贯彻到所有村镇。按需培养城管执法员、环卫保洁员、河道巡查员、森林管护员、垃圾清运员、环境监管员六支队伍,把有特长的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人社局、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工作步骤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根据职责划分和区域实际情况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安排,细化工作任务,做好引导群众、制度建设等工作。各乡(镇)于2018年12月底前将分年度实施计划和任务报送县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发改局
(二)扎实开展试点工作。试点乡(镇)要先行探索经验,高效完成试点工作,六盘山镇重点整治东山坡村、周沟村、大庄村,兴盛乡重点整治红星村、上金村,其他试点村要结合试点村验收标准全力创建,各乡(镇)及所属示范村试点创建方案于2018年12月底前报送县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六盘山镇党委和政府,兴盛乡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林业局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坚持先易后难、先试点乡村后逐步推广,集中力量解决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问题,对存在问题逐步销号,逐步带动整体工作有序开展。对于规划实施异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原则上只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发改局、卫计局、水务局
(四)逐年组织整治验收。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验收标准(整治村)》(见附件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创建标准(示范村)》(见附件4),各乡(镇)在2018开始可以申请验收,建成一个验收一个,到2020年底,未申请验收或验收达不到标准视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合格。
牵头单位:建环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和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落实分工,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全力投入、抓好实施,对实施效果负责。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建环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二)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卫计局
(三)强化技术人才支撑。根据《宁夏村庄布局规划》《宁夏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指引》《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制度规范,科学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按照机构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乡村建设机构职责,配齐配强基层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建设一支会管理、懂技术的高素质乡村建设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编办、建环局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泾源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实现城乡监督考核一体化,同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县委办、组织部、建环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五)加强法治保障。根据《宁夏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我县实施办法,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步入法制化轨道。
牵头单位:法制办
配合单位:建环局
(六)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整治进展和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建环局、宣传部、卫计局
附件:
1.泾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2.泾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门职责分工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验收标准(整治村)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创建标准(示范村)
附件1:
泾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泾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 如下:
组长:马威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祁 强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高继飞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真 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鹏英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志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拜晓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咸永升 县编办主任
仇晓辉 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志清 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局长
毛玉山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卫荣 县民政局局长
于 雷 县财政局局长
鄢生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冶兴亮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银全 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惠福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宝 县水务局局长
马津垠 县农牧局局长
笪 省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马德君 县审计局局长
禹新仓 县林业局局长
马乾坤 县扶贫办主任
马 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赫丽娟 县旅游局局长
吴爱红 县统计局局长
邓 信 县供电局局长
于永平 香水镇党委书记
杨志泾河源镇党委书记
杨继宏 六盘山镇党委书记
糟海学 兴盛乡党委书记
奚金飞黄花乡党委书记
唐 力大湾乡党委书记
马义杰 新民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马银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泾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门职责分工
县委办: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效能目标管理考核。
组织部: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把整治工作作为乡(镇)、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政策宣传;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制定村规民约。
编办:负责乡村规划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配备。
发改局:负责争取区市补助资金、重点项目立项和资金支持,以及清洁取暖等项目工作。
民政局:制定村规民约;完善村庄标志牌设置。
财政局:配合区市争取财政有关整治补助资金争取;统筹安排落实区市专项资金;对公共财政整治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人社局:对农村工匠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国土局:依法依规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和工矿废弃地修复,盘活土地存量。
建环局:统筹协调整治工作;牵头编制我县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整治项目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指导开展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垃圾污水治理、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农房建设、院落整理、入户道路铺装、公共照明、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和整治督查考评验收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其他有关环保标准规范制定完善、运行监测、执法管理。
交通局:负责通村组道路、村内主巷道的建设整修维护。
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和用水保障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开展沟渠、河道、湖泊等治理项目实施、维护管理;开展河塘沟渠疏浚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对河湖水面漂浮垃圾治理,整治管辖范围的垃圾堆放点。
农牧局:负责农作物秸秆、农用残膜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协同处理厕所粪污。
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开展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保护农村文物古迹,挖掘培育村庄特色文化内涵;开展农村体育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做好广播电视设施设备建设运行管理。
卫计局:争取项目,支持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开展农民健康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卫生习惯养成;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
林业局:负责农村植树造林、林业生产、村庄绿化、湿地保护与恢复、古树名木保护等项目实施。
旅游局:负责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设施建设;负责景区卫生厕所建设、环境卫生整治。
统计局: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支持协助考评验收工作。
供电局:保障农村电力供应,改造建设、整理维护供变电设施、输电线路;配合做好农村输电线路与其他线路协同整理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完善有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附件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验收标准(整治村)
整治内容 | 评价项目 | 验收标准 |
一、生活垃圾治理 | 1.垃圾治理制度建立 | 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和经费保障、清扫保洁和收集转运、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营、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农业生产废弃物统筹处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等制度。 |
2.垃圾治理设施、人员配备 | 村组保洁人员配备齐全、有管理组织。清扫设备配备齐全,垃圾箱(桶、池)、收集转运车辆、场所等按标准和需求足量设置,规划布局合理,建设配置科学,与县乡处理体系无缝衔接。建立垃圾回收点,按需设置垃圾堆肥场。垃圾处理成本有效控制。 | |
3.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积极推广 | |
4.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 基本消除 | |
5.治理效果 | 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村域环境和农户庭院、室内干净整洁,无乱倾乱倒,无垃圾死角,农户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实现自觉整治、自我管理。 | |
二、“厕所革命” | 6.“卫生厕所”普及率 | 有条件的村庄明显提高 |
7.公共厕所设置 | 村部在居住区内的较大规模中心村设置公共厕所。 | |
8.粪污治理 | 有条件的实行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就地堆肥还田、资源化利用。就近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的纳入集中处理。 | |
三、生活污水治理 | 9.污水治理方式 | 根据地理气候等环境特点,合理选择污水治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因地制宜选择集中或分散的模式处理。 |
10.村庄污水处理设施 | 规划设计科学、布局合理,技术工艺先进、适用、可靠,处理设施和管网系统配套,工程建设符合标准规范,建立较为合理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监测管理机制,建设投资和运行处理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 | |
11.污水乱泼乱倒乱排管控 | 没有进行污水处理的村庄无污水乱泼乱倒乱排现象,道路、广场等公共空间和庭院无污水积存。 | |
12.沟渠河湖治理 | 沟渠河湖科学适度砌护整修疏浚,体系完整,水面无漂浮垃圾。 | |
13.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基本消除 | |
四、村容村貌提升 | 14.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 | 传统村落档案建立,保护有规划、有措施、有机制,传统民居得到有效保护。 |
15.农房建设改造 | 新建农房具有一定特色,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现有存量危窑危房全面消除。 | |
16.“六有一无”清洁厨房改造 | 具备条件农户实施清洁厨房改造,没有改造条件的做到干净整洁。 | |
17.院落整理 | 无残垣断壁及破败危房,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挂,合理绿化美化,生活区、养殖区分离。 | |
18.通村组和入户道路 | 村组连接路和村庄主巷道硬化率较高,有条件的村庄入户道路选用合适材料铺装或硬化。 | |
19.架空线路整理 | 有条件的村庄主要巷道两侧供电、通信等管线整齐布置,同类线路重复立杆架线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 |
20.主要道路亮化 | 有条件的村庄主要道路实现亮化。 | |
21.村庄绿化覆盖 | 村庄绿化覆盖率明显提高。 | |
五、村庄规划管理 | 22.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整治方案制定 | 村庄规划简练、精准、实用。整治方案编制科学、符合实际。 |
23.规划管理制度 | 严格遵守规划许可制度,落实村庄规划,农房等建设有序。 | |
六、建设运维机制 | 24.长效机制建立和运行 | 建立环境整治村级组织体系,以及议事协商和民主决策、整治项目公示、投工投劳、维护巡查管理等制度,做到制度、标准、队伍、经费、督查五落实。 |
七、农民主体作用 | 25.群众组织发动 | 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发挥积极作用,环境整治有宣传、有组织发动,农民对整治政策措施知晓、积极参与,普遍投入自主建设整治,设置环境卫生光荣榜。村级组织或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村内小型环境整治项目。 |
26.村规民约 | 把村庄规划主要内容和村民负责维持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简洁可行、群众认可、引导约束作用强。农民卫生健康文明习惯养成良好。 |
附件4: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创建标准(示范村)
整治内容 | 评价项目 | 创建标准 |
一、生活垃圾治理 | 1.垃圾治理机制建立 | 有成熟稳定、可复制推广的成本分担和经费保障机制、清扫保洁和收集转运机制、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营机制、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机制、农业生产废弃物统筹处理机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机制。 |
2.垃圾治理设施、人员配备 | 村组保洁人员足额配备,管理组织健全。清扫设备配备完善,垃圾箱(桶、池)、收集转运车辆、场所等按标准和需求足量设置,规划布局合理,建设配置科学,与县乡处理体系无缝衔接。建立垃圾回收点,设置有垃圾堆肥场。垃圾处理成本有效控制。 | |
3.源头分类减量率和回收利用率 | ≧20%、≧10% | |
4.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 | =100% | |
5.治理效果 | 垃圾定时清扫、分类收集、日产日清,村域环境和农户庭院、室内干净整洁,无乱倾乱倒,无垃圾死角,农户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实现自觉整治、自我管理。 | |
二、“厕所革命” | 6.“卫生厕所”普及率 | 60% |
7.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 | 有条件的村庄实施以室内水冲式厕所为主的无害化厕所改造,使用率达到95%以上。 | |
8.公共厕所设置 | 较大规模自然村设置公共厕所。 | |
9.粪污治理 | 未实施污水处理的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场所,实行粪污集中处理,就地堆肥还田、资源化利用。就近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将粪污纳入集中处理。 | |
10.改厕方式选择、规划设计科学性和建设质量 | 改厕方式符合自然环境和农户自身实际,规划设计科学,布局合理,技术模式可靠,有防水、防渗、防冻、防臭等措施。建设投入控制在合理范围。 | |
三、生活污水治理 | 11.污水治理方式 | 根据地理气候等环境特点,合理选择污水治理方式,因地制宜选择集中或分散的模式处理。 |
12.村庄污水处理设施 | 规划设计科学、布局合理,技术工艺先进、适用、可靠,处理设施和管网系统配套,工程建设符合标准规范,建立完善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监测管理机制,建设投资和运行处理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 | |
13.污水乱泼乱倒乱排管控 | 无污水乱泼乱倒乱排现象,道路、广场等公共空间和庭院无污水积存。 | |
14.沟渠河湖治理 | 沟渠河湖科学适度砌护整修疏浚,体系完整、进出水顺畅,兼具景观、生态、生产效应,沟渠河道、湖底无垃圾堆放点,水面无漂浮垃圾。 | |
15.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基本消除 | |
四、村容村貌提升 | 16.村庄布局优化调整 | 村庄布局合理,“空心村”和“空置房”治理思路新、办法多,整治措施有力,闲置农房得到有效利用。 |
17.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 | 传统村落档案建立,保护有规划、有措施、有机制,传统民居得到有效保护,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 |
18.村庄建筑特色 | 农房建设特色鲜明,当地传统建筑元素合理运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节能环保,房屋建筑与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沟渠河湖路林整治协调配套。存量危窑危房和长期废弃的土坯房、残垣断壁全面消除。 | |
19.“六有一无”清洁厨房改造 | 清洁厨房改造占比较高,未改造厨房普遍做到干净整洁。 | |
20.电代煤、气代煤推广 | 采暖、洗浴、厨卫积极采用电力、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 |
21.院落整理 | 院落布局合理、协调整洁美观,院落铺装、大门围墙整修富有乡土特色,绿化美化效果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挂。 | |
22.通村组和入户道路 | 村组连接路和村庄主巷道得到硬化,入户道路选用合适材料铺装。 | |
23.村庄亮化 | 村庄主要道路基本实现亮化。 | |
24.架空线路整理 | 主要巷道两侧供电、通信等管线整齐布置或入地敷设,基本消除同类线路重复立杆架线现象。 | |
25.村庄绿化覆盖率 | ≧25% | |
26.绿化效益 | 主栽树种、绿地植物选择适应农村生产发展增产增收的需要,建立具有市场特点的创新性运营管护模式,绿化助力产业培育和乡村旅游,做到经济效益和景观效益相统一。 | |
五、村庄规划管理 | 27.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整治方案制定 | 村庄规划简练、精准、实用,村民参与度高。整治方案编制科学、符合实际。 |
28.规划管理制度 | 严格遵守规划许可制度,落实村庄规划,农房等建设有序。 | |
六、建设运维机制 | 29.长效机制建立和运行 | 建立环境整治村级组织体系,以及议事协商和民主决策、整治项目公示、公共空间集体整治、维护巡查管理等制度,做到制度、标准、队伍、经费、督查五落实。 |
30.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 | 实行垃圾污水治理等依据治理效果支付运行服务费的机制。 | |
31.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情况 | 建立农户付费制度,积极组织村民按规定缴费。 | |
七、农民主体作用 | 32.群众组织发动 | 村“两委”班子组织领导有力、党员干部带头引领,环境整治宣传力度大、组织发动充分广泛,农民对整治政策措施知晓度高、全员全程参与,实行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激励机制。村级组织或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村内小型环境整治项目,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
33.村规民约 | 村庄规划执行落实和村民负责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简洁可行、群众认可、引导约束作用强。农民卫生健康文明习惯养成良好。 | |
34.农民自主建设、投工投劳 | 农民自主建设、投工投劳积极性高,在建设整治投入占比大。 | |
35.示范经验总结推广 | 总结提炼出具有地域特点、可复制、易推广的整治技术、方法、模式、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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