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与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640424001/2020-00040
文号
泾政办发〔2020〕31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5-06
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泾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泾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5-06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健康泾源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泾源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的通知》(宁党发〔2016〕5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康宁夏行动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9〕36号)以及《固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固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935号)精神,抓好健康泾源行动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二、基本原则

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让健康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居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落实个人责任、践行健康生活,促进居民自觉养成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

强化早期干预、完善健康服务,为居民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

推动全民参与、促进共建共享,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动员、人人尽责尽力的健康泾源行动良好局面。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及时就医、食品安全、合理用药、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紧急救援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职责,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鼓励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利用健康教育基地、咨询点、农民讲习所等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和30%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体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媒体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科协各乡镇政府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普及中国居民膳食科学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和家庭营养与膳食指导。鼓励全社会参与“三减三健”活动。加强食品企业营养标签知识指导,鼓励生产、销售低钠盐,鼓励食堂和餐厅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落实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2%和1%。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办)

(三)实施中医养生保健行动。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基本方法,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调理服务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广,提升中医药健康素养水平。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纳入区域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动中医养生保健与其他产业融合并协同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分别建设中医“治未病”中心4个和6个,形成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1个和2个。到2022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100%和7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财政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

(四)实施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应向社会开放。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加强体育场地建设,新建体育锻炼场地6个。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91%和92.17%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和40%及以上。到2022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总工会各乡镇政府

(五)实施控烟行动。提倡个人戒烟、家庭无烟。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加强无烟机关(单位)建设,促进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出台室内全面无烟政策。规范戒烟服务,强化专业控烟,禁止烟草广告。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及以上;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泾源烟草专卖局各乡镇政府

(六)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和3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残联)。

2022年,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七)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快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分别达到90%92%及以上,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达到国家考核标准,辖区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考核标准。(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各乡镇政府

2022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6%和99%;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90%。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八)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能力。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贫困地区妇女儿童重点疾病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10万和10/10万以下。到2022年,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不低于9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孕产妇产前筛查率不低于7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妇联、残联)

(九)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做好心理疏导。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和60%及以上。到2022年,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在1小时及以上的学校比例达到100%,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青少年儿童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委

(十)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劳动者年新发尘肺病报告比例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年发病报告比例力争控制在5%以下。(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妇联)

(十一)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到2022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各乡镇政府

(十二)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自我血压管理、合理膳食、科学运动、防范脑卒中发生和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等疾病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达到55%和65%及以上;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10/10万和190/10万及以下。到2022年,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6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

(十三)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居民尽早关注癌症预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建立并完善癌症防治体系,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达到40%和45%及以上。到2022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不低于8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科技局

(十四)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关注疾病早期发现,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机制。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和30%及以上;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25/10万和20/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科技局

(十五)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了解糖尿病知识,关注个人血糖水平,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3%和85%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医疗保障局)

(十六)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开展过敏性鼻炎防控工作,加大过敏性鼻炎的医学研究、预防宣传和诊断治疗,有效降低我县过敏性鼻炎发病率。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办、医疗保障局、残联)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健康泾源建设领导小组针对全县健康泾源建设实际,每年研究制定健康泾源行动年度工作计划,聚焦重大问题,落实重大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各单位要按照《健康宁夏行动(2019年—2030年)》所确定的16个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抓好统筹协调和安排部署。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每年根据实际确定若干个重点领域,有针对性的补短板、强项弱、缩差距,提高健康泾源建设水平。

(二)动员全社会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泾源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加大支撑保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科技和信息支撑。针对地方疾病谱特点和影响健康重大因素实际,开展一批有针对性的科研攻关、技术突破和重大项目。强化促进全民健康的人员、资金、技术、资源、制度和措施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实施健康泾源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通过“互联网+”等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掌握必备健康知识和技能,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及时督导考核。组织健康泾源行动实施情况督导检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视察调研,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年度考核,客观评价工作,完善激励约束,形成主动作为的良好环境。

附件:健康泾源行动主要指标


附件:

健康泾源行动主要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指标
性质








结果性指标

1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18年为12.8

20

30

预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2

个人定期记录身心健康状况

倡导性

3

个人了解掌握基本中医药健康知识

倡导性

4

居民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倡导性

5

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主动提供健康指导。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6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约束性

7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约束性

8

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

90

100

预期性






结果性指标

9

成人肥胖增长率(%)

持续减缓

预期性

10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

比2019年提高10%

比2022年提高10%

预期性

11

孕妇贫血率(%)

2016年为1.1

<1

<0.8

预期性

12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2015年为0.85

<2

<1

预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13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g)

2014年为7.9

≤6

倡导性

14

成人人均每日食用油摄入量(g)

2014年为39.6

30~35

倡导性

15

人均每日添加糖摄入量(g)

≤30

倡导性

16

蔬菜和水果每日摄入量(g)

2014年为397.2

≥450

倡导性

17

每日摄入食物种类(种)

≥12

倡导性

18

成年人维持健康体重

18.5≤BMI<24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19

每万人营养指导员(名)

1

预期性






结果性指标

20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2015年为87

91

92.17

预期性

21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2014年为29

≥37

≥40

预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22

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工间操

倡导性

23

鼓励个人至少有1项运动爱好或掌握一项传统运动项目,参加至少1个健身组织,每天进行中等强度运动至少半小时

倡导性

24

鼓励医疗机构提供运动促进健康的指导服务,鼓励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健身场所等地方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健身效果,预防运动损伤

倡导性

25

鼓励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更多更好地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26

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的人均长度(m/万人)

持续提升

预期性

27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


2.3

3

预期性

28

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结果性指标

29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018年为22.1

<21

<18

预期性

30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30

≥80

预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31

个人戒烟越早越好,什么时候都不晚。创建无烟家庭,保护家人免受二手烟危害

倡导性

32

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在控烟方面的引领作用

倡导性

33

鼓励企业、单位出台室内全面无烟政策,为员工营造无烟工作环境,为吸烟员工戒烟提供必要的帮助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34

建设成无烟党政机关

基本实现

持续保持

约束性








结果性指标

35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20

30

预期性

36

失眠现患率(%)

上升趋势减缓

预期性

37

焦虑障碍患病率(%)

上升趋势减缓

预期性

38

抑郁症患病率(%)

上升趋势减缓

预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39

成人每日平均睡眠时间(小时)


7~8

倡导性

40

鼓励个人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基本的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

倡导性

41

各类临床医务人员主动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应用于临床诊疗活动中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42

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名/10万人)


2.8

4

预期性








结果性指标

43

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


明显改善

持续改善

预期性

44

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


10

20

预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45

积极实施垃圾分类并及时清理,将固体废弃物主动投放到相应的回收地点及设施中

倡导性

46

防治室内空气污染,提倡简约绿色装饰,做好室内油烟排风,提高家居环境水平

倡导性

47

学校、医院、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应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倡导性

48

提高自身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学会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化学品安全标签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倡导性








结果性指标

49

婴儿死亡率(‰)

2018年5.45

≤5

≤4

预期性

5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018年7.42

≤7

≤5

预期性

51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2018年16.71

≤15

≤10

预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52

主动学习掌握出生缺陷防治和儿童早期发展知识

倡导性

53

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倡导性

54

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为6个月以上婴儿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55

产前筛查率(%)


≥70

≥80

预期性

56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预期性

57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90

预期性

58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80

≥90

预期性









结果性指标

59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50

≥60

预期性

60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约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61

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时间1小时以上

倡导性

62

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9、8个小时

倡导性

63

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

倡导性

64

学校鼓励引导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水平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65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约束性

66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约束性

67

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

接近100

100

约束性

68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90

约束性

69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90

约束性








结果性指标

70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人)


稳步提升


预期性

71

接尘工龄不足5年劳动者年新发尘肺病报告比例(%)


明显下降

持续下降

预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72

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

90

持续
保持

倡导性

73

鼓励各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评选“健康达人”,国家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应支持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并给予奖励

倡导性

74

对从事长时间、高强度重复用力、快速移动等作业方式以及视频作业的人员,采取推广先进工艺技术、调整作息时间等措施,预防和控制过度疲劳和工作相关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的发生

倡导性

75

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或消除工作压力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76

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


80

90

预期性
















结果性指标

77

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

2018年为4.5

有所下降

预期性

78

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


增速下降

预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79

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


不断提高

倡导性

80

提倡老年人参加定期体检,经常监测呼吸、脉搏、血压、大小便情况,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

倡导性

81

鼓励和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为老年人组织开展健康活动

倡导性

82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83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90

预期性

84

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


100

持续改善

预期性

85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75

90

约束性






















尿




结果性指标

86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210

≤190

预期性

87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40

≥45

预期性

88

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25

20

预期性

89

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16

≤13

预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90

人群健康体检率(%)

持续提高

倡导性

91

18岁及以上成人定期自我监测血压,血压正常高值人群和其他高危人群经常测量血压

倡导性

92

40岁以下血脂正常人群每2~5年检测1次血脂,40岁及以上人群至少每年检测1次血脂,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每6个月检测1次血脂

倡导性

93

基本实现40岁及以上人群每年至少检测1次空腹血糖,糖尿病前期人群每6个月检测1次空腹或餐后2小时血糖

倡导性

94

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

倡导性

95

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96

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


≥55

≥65

预期性

97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70


98

高血压治疗率(%)


持续提高


99

高血压控制率(%)


持续提高


100

静脉溶栓技术开展情况


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均开展


101

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27

≥35


102

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

2014年47.6

≥50

≥60


103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2018年78.65

≥83

≥85


104

糖尿病治疗率(%)

2014年44.4

持续提高


105

糖尿病控制率(%)

2014年31.4

持续提高


106

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


≥70

≥80

预期性

107

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


≥55

持续提高

预期性

108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
70

100
80

约束性

109

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居民比例(%)


≥1

≥3

预期性

110

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


≥15

≥30

预期性











结果性指标

111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2018年0.28

<0.15

<0.2

预期性

112

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

1.08

<1

<0.5

预期性

113

肺结核报告发病率(1/10万)

36.73

<40

有效控制

预期性

114

达到基本控制要求的包虫病流行县比例(%)

86.4

100

100

预期性

115

疟疾本地感染病例数(例)

0

消除

预期性

116

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


基本消除

预期性

117

饮水型氟砷中毒、饮茶型地氟病和水源性高碘危害

-

以县为单位保持有效控制

预期性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118

提倡负责任和安全的性行为,鼓励使用安全套。

倡导性

119

咳嗽、打喷嚏时用胳膊或纸巾掩口鼻,正确、文明吐痰

倡导性

120

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积极接种疫苗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121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

90

>90

预期性

122

人均预期寿命(岁)

2018年75.7

77

79

预期性

123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提高

显著提高

预期性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