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泾源县“331”监管机制标准化示范推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泾源县“331”监管机制标准化示范
推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涉农惠农项目资金“331”监管机制推广应用,切实完善监管运行机制,规范项目实施工作流程,根据《固原市“331”监管机制标准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函[2019]19号)要求,按照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落实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等措施,到2019年6月形成操作便捷、运行规范、农户广泛知晓,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331”监管机制工作标准和规范。
二、创建范围
为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每个乡(镇)各选一个涉农项目较全面、基础条件较好行政村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一)设施配套完善。在已配备专用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等设备的基础上新增86寸触控显示屏用于项目公示、查询和数据展示等。
(二)规章制度健全。制定完善“331”监管机制管理、运行、备案、公示、审核、确认、考核等全过程制度;建立信息员档案管理、培训、考评等办法;全面梳理分解各类涉农惠农项目实施流程和标准,通过流程和规范确保各环节高效有序衔接。
(三)人员配备到位。配备专人负责“331”监管机制档案管理和平台操作,管理人员通过分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县12345便民服务分中心按流程及时转办监管平台各类咨询信件,确保平台各环节规范高效运行。
(四)项目全面覆盖。所有补贴资金(物资)到户的涉农项目100%纳入“331”监管机制规范运行。项目备案、公示、审核、确认全过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线下线上资料齐全、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保存完好。
(五)平台操作规范。农户信息采集率100%,基础信息准确率95%以上;项目备案完成率、合格率100%;受益农户花名册公示率100%;项目审核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咨询信件办结率90%以上,逾期率低于5%,群众评价满意率80%以上。
(六)农户广泛知晓。创新应用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331”监管机制,提高手机客户端农户知晓度。手机客户端农户下载量达到本村户数的80%,月均访问量高于下载量300%,农户知晓率80%以上(以调查问卷统计结果为依据)。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示范点创建。
1、结合实际,认真选点。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涉农项目较全面、基础条件较好,村干部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的行政村为示范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限:2019年5月15日前)
2、梳理项目,厘清清单。各涉农部门认真梳理汇总应纳入到“331”监管机制的涉农惠农项目清单,确保所有补贴资金(物资)到户涉农项目纳入监管平台管理。扶贫部门对全县上报的项目清单进行审核并建立项目库,确保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上报的到户项目应进全进、规范运行。(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扶贫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残联、社保局;时限:2019年5月20日前)
3、建立体制,完善制度。完善“331”监管机制各项制度,建立信息员档案管理、培训、考评等办法。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梳理2017~2018年所有涉农惠农项目,对未按“331”工作机制要求开展项目实施的,重新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扶贫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残联、社保局;时限:2019年5月20日前)
4、提升基础,优化环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示范点硬件设施并配备到位;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完成“331”监管平台软件功能的改版升级、平台数据的迁移和手机客户端的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民政局、扶贫办;时限:2019年5月底前)
5、强化培训,加强宣传。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将监管平台操作指南、“331”工作流程图、宣传海报分发各示范点,同时开展监管平台操作应用培训,确保平台管理人员熟练应用。各乡(镇)结合“家门口服务站”负责对示范点农户广泛宣传“331”监管工作机制和手机客户端推广应用,确保农户广泛知晓。(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限:2019年5月底前)
第二阶段:考核验收。
按照“331”监管机制示范点创建工作考核细则对示范点建设开展考核验收,考核不达标的责令按期整改到位。验收结束后,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对示范点“331”监管机制运行过程中积累的制度、流程、规范等制订统一标准,作为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复制示范点成果的规范化标准化文本。(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限:2019年6月底前)
第三阶段:全面推广。
1、召开现场会。召开“331”监管机制示范点应用推广现场会,对示范村的创建成果进行观摩交流学习和成果移交。(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时限:2019年7月底前)
2、全面推广,广泛宣传。严格按照“331”监管机制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流程复制示范村总结的成果,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复制。创新应用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331”监管机制,提高手机客户端农户知晓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部门;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3、分级培训,定期督导。邀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各级监管平台管理人员开展分级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应用。同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指导,确保推广复制工作高效开展。(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4、创新模式,提高水平。在推广应用的基础上,结合广大农户的需求,积极探索监管平台在政务服务、农业服务、病虫害防治、农民工培训、劳务输出、社会服务、大数据和智能推送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精准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时限:长期)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各涉农部门要将示范点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督促落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涉农部门、乡(镇)、行政村共同推进。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落实,定期现场调研落实进度,协调指导村级示范点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为切实抓好工作推进落实,我县成立“331”监管机制示范点建设工作督导组,对创建工作全程跟踪督导,及时纠偏补漏、总结经验。对示范点建设抓得实、效果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开展不认真、落实不到位的,按照《固原市涉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331”监管机制标准化示范推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
2.泾源县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监督检查办法
3.泾源县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
4.涉农部门信息员职责
5.乡(镇)信息员职责
6.村级信息员职责
7.各乡(镇)、部门业务人员联系表
附件1
“331”监管机制标准化示范推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
为加强“331”监管机制标准化示范推广创建工作组织领导,确保示范推广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331”监管机制标准化示范推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高继飞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兰秀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吕忠德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鹏英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 雷 县财政局局长
马卫荣 县民政局局长
马银全 县住建局局长
马津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顾 军 县卫健局局长
禹新仓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乾坤 县扶贫办主任
马晓勇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白永成 县残联理事长
魏霄鹏 新民乡乡长
余建成 泾河源镇镇长
朱 云 兴盛乡乡长
马万春 香水镇镇长
童银科 黄花乡乡长
古学宏 六盘山镇镇长
拜艳丽 大湾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李鹏英任办公室主任,马胜宏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工作推进组、应用督查组和运行维护组。
(一)工作推进组
组 长:马胜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马海霞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振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者建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小飞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底 莉 县卫健局副局长
于永泉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彩英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李晓辉 县社保局副局长
于福荣 县扶贫办副主任
孙广俊 县残联副理事长
王学良 新民乡副乡长
者惠军 泾河源镇纪委书记
马 强 兴盛乡副乡长
刘继峰 香水镇组织委员
庞 辉 黄花乡纪委书记
杨咏梅 六盘山镇副镇长
金卫东 大湾乡副乡长
负责“331”监管机制标准化示范推广创建综合协调具体实施等工作。
(二)应用督查组
组 长:马 杰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政府督查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对涉农单位、乡镇的平台管理应用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通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乡镇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运行维护组
组 长:马 杰
成 员:马 杨 魏稳泰
负责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日常维护工作,为其他工作组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
附件2
泾源县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
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涉农惠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防止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确保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固原市涉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和《泾源县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全面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涉农部门、乡(镇)、行政村具有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 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三条 在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监督检查工作中,主要围绕以下8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1.应用设施是否配齐。全县所有涉农部门、乡(镇)、行政村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计算机、高拍仪等应用设备是否配齐,电子政务外网环境是否畅通稳定。
2.人员队伍是否健全。各涉农部门、乡(镇)、行政村是否配备信息员,信息员是否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并到岗认真开展工作。是否建立健全平台信息员管理制度。
3.分级培训是否开展。信息中心、各乡(镇)是否对信息员开展平台分级培训,信息员能否熟练操作应用监管平台。
4.基础信息是否完善。各乡(镇)是否对各自行政区域内农户的基础信息排查摸底登记准确,对农户的电话号码、一卡通(或社保卡)号码是否全部进行登记。各涉农部门对所有到户涉农惠农项目信息是否认真梳理汇总并准确登记,是否存在涉农项目信息应报未报、漏报错报等问题。
5.宣传引导是否到位。各涉农部门各乡(镇)是否全面广泛开展宣传推广,对农户进行正面和积极的引导,绝大多数农户是否知晓并掌握手机客户端的应用。
6.平台推广应用是否规范。各涉农部门、乡(镇)、行政村是否严格按照“三级备案、三级审核、一个平台监管”机制和流程在监管平台开展项目实施,对所有到户涉农惠农项目是否进入监管平台备案、审核、发放并全程公开;是否依托监管平台积极主动开展惠农政策宣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政策解读、公告提醒等工作;是否对网上投诉进行分流处理。
7.手机客户端是否普及。各乡(镇)、各行政村是否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帮助指导农户下载和使用手机客户端。信息中心是否完成手机客户端下载、使用情况统计分析。要求全县手机客户端农户下载率年底达到95%以上。
8.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涉农部门、乡(镇)、行政村是否存在由于工作滞后或操作失误导致项目任务没有完成,进而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情况。要求备案项目发起后,全县完成三级备案完成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资金项目造册任务下达后,完成上传花名册和审核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第三章 监督检查的措施
第四条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纪委监察牵头,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信息中心及涉农部门参加,采取重点抽查和定期督查的方式,对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应用设施配套、人员队伍建设、各乡(镇)宣传成效、各部门涉农项目进展情况、监管平台应用、手机客户端普及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信息中心量化每个环节的督查标准。
第五条坚持月督查季通报,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相关部门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认真分析研判,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好的有关部门、乡(镇)和行政村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典型经验进行全面推广。将督查结果登记备案,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六条县、乡(镇)纪委监委对推进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工作落实不力的人和事,按照《固原市涉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视其行为性质、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
第五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负责解释。
附件3
泾源县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
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推广应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监督,依规运行。经县委和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建立全县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主持人:高继飞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召集人:马永宝 县委常委、监察委主任、纪委书记
李 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吕忠德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鹏英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 雷 县财政局局长
马卫荣 县民政局局长
马银全 县住建局局长
马津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顾 军 县卫健局局长
禹新仓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乾坤 县扶贫办主任
马晓勇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白永成 县残联理事长
魏霄鹏 新民乡乡长
余建成 泾河源镇镇长
朱 云 兴盛乡乡长
马万春 香水镇镇长
童银科 黄花乡乡长
古学宏 六盘山镇镇长
拜艳丽 大湾乡乡长
赫文艺 电信公司经理
段静明 移动公司经理
二、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政府办负责通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承办同志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信息员代表、其他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人员参加。联席会议主要任务如下:
(一)听取平台工作推进情况,认真总结涉农资金项目平台三级审核运行情况、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阶段工作形势进行预测分析,研究提出下阶段经济工作应对措施。
(二)客观全面分析研判全县平台推广应用推进工作中的亮点、新增长点,精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重理清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措施,为阶段性工作部署提供参考依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就全县平台推广应用推进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就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研究会商,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会商报告。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涉农部门:根据对本部门平台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的相关材料、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平台运行情况基本态势,深入分析,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及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依据本部门发起项目的时序进度,重点监控项目三级审核完成情况。及时提供重点涉农惠农项目、重大前期涉农惠农项目、向上争取涉农惠农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监测分析每季度平台咨询和投诉情况。财政局重点分析涉农惠农领域项目资金和平台推进工作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乡(镇):汇总通报本乡(镇)主要涉农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数据导入平台完成情况,宣传普及情况以及APP下载量等主要指标等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分析预测走势并提出整改意见,撰写分析报告。及时为阶段性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通信运营商:汇报全县涉农部门、各乡(镇)及各示范村网络安全畅通等相关情况。
信息员代表:重点汇报主要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日常工作中的成功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1名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联络员,专职负责联席会议的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等相关工作。
2、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交流,密切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务必于每月6日前向县政府办提供上一个月本单位平台数据运行分析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及时上报县政府办(电话/传真:5670071)。
3、加强监管。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深入对本单位的涉农平台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对主要数据指标每月变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了解掌握指标变化的原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突出重点,有理有据,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
附件4
涉农部门信息员职责
一、熟悉操作流程和系统功能,每天登录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负责对本部门涉农项目信息进行发布、维护和审核等工作。
二、积极与各乡(镇)信息员配合,确保平台能够规范、高效运行。
三、负责将本部门的涉农项目方案发布至平台进行备案,所有备案项目下发时应选中全县所有乡(镇),在所备案项目下发起惠农项目造册任务时有选择性的下发给项目所涉及的乡(镇),以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麻烦。
四、项目任务下达后,及时通知乡(镇)按要求的时限完成备案或造册任务。
五、对项目造册完成并提交的乡(镇)要及时审核,审核不通过要第一时间告知并说明原因。
六、妥善保管好平台登录密码等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七、每天查看平台咨询管理和投诉管理栏目,群众咨询和投诉的信件要及时回复不积压。
八、关于我县最新的涉农惠农政策性文件及时在公告或通知上进行发布。
九、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热心信息管理工作,能及时反映对平台管理及应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附件5
乡(镇)信息员职责
一、熟悉操作流程及系统功能,能够每天浏览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对本乡(镇)所享受的项目信息进行发布、维护和审核等工作。
二、收到部门发起的项目计划后,及时将项目进行二级备案,备案时应选中全部行政村。
三、下达项目造册任务前须向各站所查询项目具体内容,不相关的村不下达任务,以避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四、下发给行政村的备案和造册任务必须规定任务时限,并督促能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五、对项目造册完成并提交的行政村要及时审核,审核不通过要第一时间告知并说明原因。
六、配合行政村信息员对农户基础数据进行完善,并做好保密工作。
七、对已发布的备案信息和项目花名册要保留纸质版并存档,上交主管领导审核。
八、定期查看APP下载量和使用情况,并向全乡(镇)通报落后的村。
九、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热心信息管理工作,能及时反映对平台管理及应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附件6
村级信息员职责
一、负责每天登录监管平台,查看最新工作任务。
二、负责将乡(镇)发布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本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循信息发布流程,坚持准确性与真实性原则。
四、根据乡(镇)的要求,按时完成项目三级备案或造册任务,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五、对发布的项目备案信息或上传花名册须经过本村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保留纸质版存档备用。
六、项目花名册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定通过,上传的花名册必须保留纸质版存档,并有会议记录可查。
七、配合其他村干部,对农户基础信息不断完善。并宣传和指导农户下载登录平台手机客户端。
八、积极学习,耐心请教,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配合乡(镇)信息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九、严格遵守监管平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原则。
附件7
各乡(镇)、部门业务人员联系表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手机 | 电话 | 备注 |
1 | 财政局 | 拜彩霞 | 18709545500 | 5011993 | |
2 | 民政局 | 马会东 | 18909549345 | 5919078 | |
3 | 住建局 | 马万义 | 18995413777 | 5012363 | |
4 | 农业农村局 | 马玉鹏 | 13995143504 | 5011154 | |
5 | 卫健局 | 于咏梅 | 15296965166 | 5610061 | |
6 | 自然资源局 | 张芳娥 | 18409565696 | 5011259 | |
7 | 文化旅游 广电局 | 金 良 | 13995145555 | 5012863 | |
8 | 社保局 | 禹 瑞 | 18509595689 | 3963369 | |
9 | 扶贫办 | 拜金宏 | 18195432224 | 5011179 | |
10 | 残联 | 伍 薇 | 18909548777 | 5012655 | |
11 | 新民乡 | 马 娜 | 13639542887 | 5667763 | |
12 | 泾河源镇 | 马艳丽 | 15309549020 | 5648256 | |
13 | 兴盛乡 | 李 原 | 15809645285 | 5639127 | |
14 | 香水镇 | 丁海宁 | 15379592902 | ||
15 | 黄花乡 | 陈国栋 | 15909692293 | 5619125 | |
16 | 六盘山镇 | 周 鹏 | 15294238170 | ||
17 | 大湾乡 | 王文静 | 18695440906 | 2854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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