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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1/2020-00018
文号
泾党办发〔2020〕6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3-19
名称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3-19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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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区市驻泾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及县委和政府工作安排,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20〕6号)精神,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思想认识

2019年12月底以来,武汉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目前,除武汉外,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发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输入病例和疑似病例。专家判断认为,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源尚未找到,疫情传播途径尚未完全掌握,病毒变异仍需严密监控,疫情防控工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2020年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宁夏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随着春运到来,疫情蔓延和病例数增加的可能性增大,全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威胁,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从保护群众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疫情防控作为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处置各项措施,守住不发生二代病例、不发生医护人员感染、不发生死亡病例“三个不发生”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原则,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治”三个环节,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入泾人员管控。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单位)要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在车站、医院、学校、网吧、影院、滑雪场、游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安装红外线测温仪等设备,设置体温检测点、排查点,加强入泾人员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登记报告。对公共交通工具,切实做好“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农业农村、发改(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联合行动,组织专业力量,对各级各类农贸市场、餐饮饭店以及经营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加工、制作和销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严格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对市场及其周边出入口实施24小时管控。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护路、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在所有进入泾源的通道设卡检查,严禁携带活禽、野生动物,切实加强疫情管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哄抬药品、卫生口罩价格等违法行为。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监管。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公安、文化和旅游、统战(民宗)等部门要加强大型群众活动的审批监管,春节期间娱乐场所一律暂停营业,社火、秦腔等文化活动一律取消。滑雪场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做好活动场所消毒、安保等工作。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健康泾源行动,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广泛开展“干干净净过大年”大清扫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知识普及,引导公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

三、认真落实防控救治措施

()加强疫病监测检测。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发热门诊,实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接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认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发现、报告和分析工作,重点加强群体性、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以及规范抗菌药物治疗无效等就诊患者的登记报告,做好标本采集与检测工作。

()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实行隔离医学现察,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者,及时转至县定点医院(县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

()认真做好救治准备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专家组,做好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检测试剂、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品、治疗药品及设备、防护设施的准备工作,指导县医院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加强院感防控,严防医务人员感染。同时,要指导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各项救治准备,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救治工作。

四、着力强化防控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乙类传染病纳入甲类管理的要求,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和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泾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各专业应急预案,落实经费保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泾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春节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离泾外出。要加强信息报送,严格信息报送程序,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县卫生健康局要建立疫情防控指挥调度机制,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全面掌握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每日向县委和政府及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疫情动态。

()加强與论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县卫生健康、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按照“准确、及时、专业”的要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加强疫情防控报道和防护知识普及,依法严厉打击散步不实信息行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引发群众恐慌。

()加强督导检查。县委、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围绕各自分管行业、分管领域,深入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护、私屠乱宰监管、外来人口进泾防控检测、滑雪场等劳动密集型场所、娱乐场所管控等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压实各行业部门工作责任。县卫生健康局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推进工作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履行职责、隐瞒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疫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泾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泾源县委员会办公室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附件


泾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威虎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祁 强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高继飞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王淑玲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 刚  政府副县长

马艳梅 政府副县长

贾国炜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吕忠德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真  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鹏英 政府办公室主任

伍福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白 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冶广成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春生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拜晓霞 县委网信办主任

秦小兵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禹兴昌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志清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冶宝平 县科技局局长

毛玉山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卫荣 县民政局局长

吴志建 县司法局局长

仇晓辉 县财政局局长

冶兴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禹新仓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银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惠福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兰长东 县水务局局长

杨继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晓勇 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

顾 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全有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宝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乾坤 县审计局局长

马津垠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马凤鸣 县统计局局长

张小飞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褚月霞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丁继军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纳玉成 县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宝成 县生态环境局

张宏元 县气象局局长

糟海学 兴盛乡党委书记

马万春 香水镇镇长

余建成 泾河源镇镇长

古学宏 六盘山镇镇长

魏霄鹏 新民乡乡长

童银科 黄花乡乡长

杨晓明 大湾乡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高继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鹏英、顾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组织协调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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