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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1/2020-00039
文号
泾政办发〔2020〕30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4-28
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城乡国寿塞上百姓保小额 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城乡国寿塞上百姓保小额 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28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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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全国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广城乡小额人身保险,提高保险参保率,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城乡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重要意义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是中国保监会针对中低收入人群量身订做的一款惠民保险,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承保理赔手续简便等特点。同时,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与现行的“新农合”“新医保”“工伤保险”及政府现行救助办法等互为补充完善,是构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民生举措。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通过国家要求、政府引导、市场操作的三合一模式,不以盈利为根本目的,是带有一定政策性的惠民保险。发展小额人身保险,是保险业主动参与社会保障,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对于有效服务“三农”,满足广大城乡居民保险保障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和抵御各类意外风险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掌握城乡小额人身保险的保险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要尽快组织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快国寿塞上百姓保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使各级干部进一步全面掌握城乡小额人身保险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及保险内容,同时,要积极做好群众宣传动员工作,为2020年参保率达到30%及逐年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中具体保险内容如下:

1.险种名称:国寿塞上百姓保(2020版);

2.缴费标准:农村居民每年每户保险费100元;

3.保险金额:

1)每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6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国寿塞上百姓保

(A款-2020版)

保险责任

保额

保险费

意外伤害

60000

100元

意外伤残

60000

意外医疗

9000

金额9000元,其中:

(2)每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每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家庭户口簿记载有效家庭总人数(以下简称人均意外伤害保额);

(3)每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每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户口簿记载有效家庭总人数(以下简称人均意外医疗保额)。

4.参保对象:年龄在65岁以下,具有泾源户籍或居住在泾源县内的常住人口,均可参加小额人身保险。

三、切实落实城乡小额人身保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这项惠民工程做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好、抓实。要明确具体负责人,继续加强与中国人寿保险泾源支公司的沟通协调,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争取扩大投保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和保险保障。

(二)提高理赔服务。中国人寿保险泾源支公司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进一步了解“城乡小额人身保险”的优势和参保的必要性,以提高群众受益的覆盖面。同时,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全力做好快速、及时、优质的理赔工作。

(三)强化工作指导。中国人寿保险泾源支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向县政府上报城乡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理赔情况,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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