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与政策法规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640424001/2020-00064
文号
泾政办发〔2020〕61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7-20
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泾源县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泾源县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0-07-20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泾源县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泾源县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按照《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宁城办发〔2020〕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1. 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提升县城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为抓手,鼓励和引导农业人口向县城有序转移,全面提升全县城镇化率。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条件,出台优惠政策,合理引导农业人口向县城有序转移,多方鼓励有意向、有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县城,实现市民化。加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办理农业转移人口和引进人员落户手续,做到及时高效。到2020年底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发改局、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县城公共服务功能。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居住证管理办法,加大卡式居住证推广应用力度,逐步探索未落户常住人口享有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县城中小学布局,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及时、就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探索建立非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享有同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体制机制,将非户籍人口和常住居民一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继续深化“先看病后付费”机制,加快推进异地看病就医直接结算。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加大年轻群众体、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体等市民住房保障力度,提高生态移民房、劳务周转房的入住率,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责任单位:公安局、发改局、教体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住建局、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充分发挥县轻工产业园工、扶贫车间、旅游服务、公益性岗位等就业平台,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务工收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能进城、有收入、住得下、过得好。(责任单位:县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人社局、扶贫办、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推行“人地钱”挂钩。科学划定城镇空间,合理确定城镇人口,统筹分配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城镇建设用地数量与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制度。制订出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配套奖励办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通过正面激励,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完善城镇基础服务设施,通过完善的设施吸引农业人口向城镇靠拢。探索利用大数据建立县城常住人口常态化统计机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四)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围绕生态文化旅游县城和宜居宜业定位,修编《泾源县县城总体规划》、编制《泾源县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县城发展空间和产业布局,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全域一体的空间格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突出县城核心地位。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大县城建设步伐,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以建设县城产学研协同发展区为抓手,开工建设荷花新城社区全民健身中心、职业中学迁建、城关二小迁建、医院中医楼建设、集中供热锅炉房迁建及供热管网改扩建、八方隆三期、建筑巷商业开发、和平巷商业综合开发项目等项目,推动县城提质扩容、提档升级。加快补齐县城交通路网、供排水、供热、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短板。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县城“五化”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县城核心作用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到2022年,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到7平方公里,县城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宁夏南部中心美丽宜居的魅力县城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电力局、电信局、香水镇人民政府)

(六)推动城乡协同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科学编制乡村建设规划,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系。持续提升泾河源、六盘山、兴盛特色小镇影响力、竞争力,完成新民乡美丽小城镇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大湾北部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六盘山镇一二三产整合发展区、香水镇玫瑰康养小镇建设区、黄花乡川道流域综合治理区、兴盛滑雪度假区、泾河源特色广旅区、新民乡边贸小城镇综合产业示范区建设,着力构建城乡发展新格局。以建设“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美丽村庄为目标,持续推广幸福农家“123”工程,塑造村庄风貌,美化村庄环境,挖掘村庄特色内涵,提升乡村品位,突显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到2022年全县美丽村庄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 民政府)

三、推行县城高质量发展

(七)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预警、救治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建立新常态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建立严格的检查检疫、定点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畜禽产品供应体系。优化县城污水收集系统,开工建设泾源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巩固提升垃圾处理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 民政府)

(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县城交通路网体系,大力实施“城市双修”工程,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完善县城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网络通信等市政设施,提升整体服务效能。深化县城精细化管理,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广“四节一环保”绿色建筑,建设智慧县城。高标准完成永丰思源国土绿化项目,全面提升县城绿化水准,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将县城建成区绿地率稳定在38.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局、电信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 民政府)

(九)补齐县城公共服务短板。加快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医疗卫生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步伐,完成新华书店和图书馆装修工程、第四中学续建、中医楼建设、荷花新城社区全民健身中心、泾河源镇全民健身馆及11人制足球场、乡(镇)卫生院改造等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坚持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提高幼儿园覆盖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教育体育局、卫健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人 民政府)

(十)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继续实施“城市双修”工程,不断改善城市居住质量和环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完善县城数字化管理平台,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支撑县城高效运行。推动八方隆商业广场和“泾源夜市”改造升级,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健全档案资料,挖掘县城历史底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审批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人 民政府)

(十一)改进城市治理方式。探索“互联网+基层治理”新模式,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大幅提高县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促进县城管理向精细化转变,配套设施向社区下沉。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坚持“多规合一”,严格空间规划管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城市风貌管理和建筑设计,落实适用、经济、绿化、美观的新时期建设方针,加大绿化环保等新材料的推广使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达到50%。(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司法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十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控制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改革规划用地用林审批制度,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有序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稳妥 地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激活农村发展内力,增强农村发展后劲。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行泾源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匹配的城乡投融资机制,平衡好防风险与稳增长关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新投融资模式,完善政银企协同联动机制,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探索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领域资产化改革。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探索中小企业免担保、免抵押贷款改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人行泾源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支持返乡创业政策,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加大新产业培育力度,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做优做强草畜、苗木、中蜂特色产业,做大做实乡村旅游、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业态,做到传统产业有地位、特色产业有活力、新兴产业有潜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实施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改造、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一体化布局,规范农村污水处理,推动供水供气供热向城乡结合部、城郊村延伸,努力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局、卫健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新路径。认真学习和借鉴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加快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户籍、土地、住房、社会保障、投融资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推动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责任单位: 泾源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