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做好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现就调整泾源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贾国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鹏英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卫荣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禹兴昌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志清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仇晓辉 县财政局局长
冶兴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银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顾 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小飞 县扶贫办主任
赵宝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禹新仓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全有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马津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褚月霞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马乾坤 县审计局局长
白永成 县残联理事长
何连明 县民政局副局长
魏霄鹏 新民乡乡长
余建成 泾河源镇镇长
朱 云 兴盛乡乡长
马万春 香水镇镇长
童银科 黄花乡乡长
古学宏 六盘山镇镇长
杨晓明 大湾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 作,马卫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制度的实施工作;对县人民政府部署或交办的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贯彻、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常态化。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督促落实;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及各部门社会救助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实施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对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和整改;负责联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会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将社会救助和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启动实施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配合做好低收入家庭物价补贴发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监管等工作,每年在预算中足额安排社会救助资金和一定比例工作经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评工作。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加快推进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保障标准,负责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拨付、发放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社会救助资金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用好用足补助资金;做好社会救助与扶贫、养老、医疗等保障政策衔接工作,健全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与相关成员单位信息比对工作,运用现代信息大数据推进社会救助精准公平实施;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家庭人员户籍变动、死亡人员信息比对及财产(机动车辆)信息核对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各教育阶段符合救助条件学生的救助申报、评审及教育救助金发放工作,协调做好低保家庭学生、孤儿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家庭成员缴纳社会保险和领取社会保险信息核对工作,负责做好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就业或创业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健全完善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配租型公租房、廉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优先保障,负责实施好农村低保户、特困户危房改造,持久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家庭房产交易和房屋租赁等信息核对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会救助与医疗救助制度紧密衔接,负责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对象就医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协调疾控中心做好社会保障对象死亡信息比对、核实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做好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双项衔接,持续做好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低保边缘户、脱贫监测户人员信息比对、统计和跟踪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建档立卡社会救助家庭政策扶持和人员信息变动核对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优抚对象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困难退役军人、退伍士兵救助信息登记、核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家庭不动产信息核对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家庭成员名下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信息的核对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医疗保障局:健全完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救助对象动态认定核查机制,持续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协助做好社会保障对象资助参保缴费、数据推送等工作。
县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职业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定期开展残疾人救助监督检查,做好残疾人信息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督促各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县人民政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主动研究涉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要会议讨论解决的议题,由牵头单位收集汇总后提交会议研究。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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