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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20/2020-00154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1-26
名称
关于成立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小组的通知
日期:2020-11-26 来源: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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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文化旅游广电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三项制度”的深入推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小勇   局长

副组长:马彩英   副局长

刘金阳    副局长

成  员:丁  平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

金  琳   办公室主任

              赵英俊   文化股股长

马金瑞   文化馆馆长

马志发   产业股股长

马  燕   文物所所长

秦永利   图书馆馆长

金  良   财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执法队办公室,马彩英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丁平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实,研究“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贯彻落实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工作督促检查以及其他应当由领导小组协调、处理的事宜。

二、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小组

组  长:马小勇   局长

副组长:马彩英    副局长

刘金阳   副局长

成  员:丁  平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

禹叔平   法律顾问

金  琳   办公室主任

赵英俊   文化股股长

马金瑞   文化馆馆长

马志发   产业股股长

马  燕   文物所所长

秦永利   图书馆馆长

金  良    财务股股长

本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监督审核工作。

三、工作职责

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承担文物执法工作;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对以文化为主要开发资源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经营性企业等新业态进行审查和监督管理;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工作要求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组按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要求,随时进行抽调,及时到位开展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在文化市场执法中要严格执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在开展文化市场执法中,要文明执法,严以律己,秉公执法,以身作则,不得徇私舞弊,确保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开展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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