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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19-00147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1-21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9-11-21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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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洪、秦忠智、郑学芳三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泾源黄牛肉”屠宰、检疫、销售体系的建议和关于完善我县黄牛定点屠宰设施,建立黄牛检疫检疫制度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牛肉销售店24家:县城14家(含3家超市),黄花乡街道1家,泾河源镇街道3家,新民乡街道2家,六盘山镇街道1家,大湾乡街道3家;牛羊肉屠宰场1家(宁夏六盘山泾河食品有限公司屠宰车间)。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区、市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生鲜牛肉产品质量安全和冷藏冷冻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今年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禽畜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细化了监管措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切实落实具体责任,确保牛羊肉市场监管职责履行到位,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作为,履职尽责。针对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中发现,泾源县唯一取得合法屠宰资质的屠宰场所--宁夏六盘山泾河食品有限公司屠宰车间,于2017年10月因环保排放不达标被关停整改,致使我县牛羊肉经营户无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定点屠宰,牛羊肉来源全是外购和私屠滥宰,肉制品经营户均未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质量合格证明,存在严重肉类品质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我局局长和分管局长及时报请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屠宰场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及早投入运营。并召开食安委例会,要求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做好牛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和牛羊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县委、政府重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之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我县宁夏六盘山泾河食品有限公司屠宰车间已于2019年2月份投入运营,动物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同步开展。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

把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有机结合,按照“不漏一户”的原则,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牛羊肉经营户为重点,重点整治经营者占道经营、肉品露天悬挂,经营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鲜肉、注水肉、病死肉、假冒伪劣肉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销售行为。

1、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肉类产品经营户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要求,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严查无证照从事生鲜肉品生产经营行为。

2、严把质量关,确保上市禽畜肉类质量安全。重点检查食品超市和肉品经营户的冷柜和农贸市场的生鲜肉品是否经过农业农村局检验检疫,是否落实食品进销货管理制度。一是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经营行为;二是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严防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合格肉品进入流通环节;三是加大巡查频次,严格监督肉类产品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账等制度,确保销售的肉品来源清、去向明,严查票证不全、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肉品以及无“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销售腐败变质肉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 共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检查农贸市场6个、屠宰场1个、超市3个、肉品销售店22户,监督抽检生鲜牛肉6批次、熟牛肉2批次,品质均合格。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加大与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从屠宰到加工到流通市场再到餐饮单位环节的监管链条,从根本上杜绝病害肉、来源不明肉、未经检验检疫肉品、“三无”及过期肉制品及掺假售假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共治氛围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商场”活动,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制作宣传画、发放食品安全手册等形式,向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禽畜肉类产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好生鲜牛肉及肉制品的准入关。同时,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置群众举报、消费投诉,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监督禽畜肉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组织开展禽畜肉类经营户集中培训2次,参训人员44人次。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让人民吃的放心”这个总目标,以打造“全区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为努力方向,以“食安泾源”建设为载体,克服人员少、监管对象点多面广、工作量大的困难,突出重点抓常态,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巩固好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店创建成果,按照“突出重点、抓落实,守住底线、保安全”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舍点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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