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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40/2019-00011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9-24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19-09-24 来源:泾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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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崇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车村至村部(杨家村)十字路口安装摄像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交巡警大队对车村至村部(杨家村)十字路口路段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实地排查,G344线水沟路段至泾河源镇设置有3处区间测速摄像头3、按照全县农村“雪亮工程”建设要求,车村至村部(杨家村)十字路口路段已在“雪亮工程”建设安装摄像头覆盖范围内,目前,工程已进入招标阶段。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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