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议案提案
索引号
640424040/2019-00012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9-24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9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9-09-24 来源:泾源县公安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周治明、李成造委员:

您两位提出的“关于提高公安协警队伍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警务辅助人员保障经费进行了重新核算,并与固原市其他县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保障金额进行了对比,随后起草了《关于调整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保障经费的请示》文件。

2019年5月29日,我局召开党委第七次扩大会议,在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保障经费的请示》进行了研究,会上我局党委班子成员一致同意该请示。随后我局将该请示已报请县人民政府进行研究。

 

2019年9月2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